中新网6月1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据韩国行政自治部6月1日消息,从本月3日起在韩国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或已申报韩国住所的外国国籍同胞,可在居民中心办理个人签名证明。

  之前外国人要办理签名证明必须访问市、区级政府大楼,或邑、面(相当于乡镇和街道)办公楼。去年4月,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将外国人印鉴业务移交给居民中心后,也扩大了办理个人签名证明的机关范围。

  韩国行政自治部地方行政室室长沈德燮表示,政策调整后,外国人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个人签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