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澳洲新快网报道,澳洲法律理事会(The Law Council of Australia)近日对于澳大利亚政府提高入籍英文门槛的做法表示质疑,认为该政策变化缺少合理的依据。

  理事会表示,政府该行为的目的性并不明确,也并非来自于经济和社会数据的充分支持。

  理事会主席麦克里奥德(Fiona McLeod)表示,澳大利亚入籍政策设定“合格英文水平”的要求,可能会让个别群体处于劣势。

  她认为,入籍英语标准应该降低,尽管呈递给参议院的法案并未详细阐明所要求的英文水平。她说:“法律理事会将质疑(合格英文水平的)定义应该在立法过程中被提出,而非以后。”

 

  麦克里奥德指出,不少改革提议似乎依据不足。其中一项改革就是,赋予澳大利亚移民部长以公众利益为基础,对入籍申请复审的权力,以及以欺诈为由收回入籍资格的权力。

  理事会还担心要求少数群体满足“良好行为”测试的规定,以及使用立法程序订立入籍新标准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