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陈世峰已上诉 江歌母亲:杀人犯只有判处死刑才会忏悔罪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23日援引今日早间据凤凰卫视驻东京首席记者李淼消息:江歌案嫌犯陈世峰已经上诉,已提交控诉状。
江歌母亲随后在其实名认证微博进行回应:“所以,杀人犯只有判处死刑,让他自己面临生命的威胁时才会忏悔罪过!!!”
江母发微博说,“陈世峰想用表演换取法官的同情,没有半点悔悟之心。很多人只有当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时,才会心痛。必须惩罚!!!”
知名记者、评论员王志安也在个人实名认证微博表示:
陈世峰上诉是正当权利。二审上诉不加刑,所以理论上只可能改判较轻的刑期,不可能加重刑罚。公正的审判就是在保证犯罪分子权利的前提下实现司法正义,也就是说,陈世峰可以继续演戏,提高演技,但只要检方和法官有足够的专业性,都没关系的。
12月11日至20日,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
在20日下午的庭审中,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庭审后,江歌母亲召开记者见面会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接受” ,并对刘鑫的表现表示气愤:“回国后将和刘鑫对簿公堂”。
据媒体报道,法官陈述认为,陈世峰自己带了水果刀,不是江歌或刘鑫的;
陈世峰当晚洗衣服之说不合理;
陈世峰有强烈的杀意,准备了行凶后的衣服,去江歌公寓是为了杀刘鑫,状况不同预想时,被告可以选择离开,却杀害了无辜的受害者;
陈世峰当时没有帮助江歌,不可能是误杀;
陈世峰在法庭不断试图将责任转嫁给江歌和刘鑫,完全没有反省之意;
陈世峰的辩解不可信,不能采纳陈方律师说法。
宣判时,陈世峰倒在证人席桌上,大约半分钟后被警察扶起来。
判决后,江歌母亲向法官深深鞠躬,开始索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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