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强奸妻妹未遂 法院判有罪免罚
原标题:7年后,副局长终获强奸罪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莹)2017年11月14日,湖南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双牌县安监局原副局长陈生平,强奸其妻妹罗某(未遂),但因患精神分裂症,故免予刑事处罚。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案事发于2010年8月,7年间,陈生平3次上诉、申诉,检方1次抗诉,湖南基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参与其中,审理该案多达6次。
其妻要求险被强奸的妹妹报案
终审裁定显示,陈生平生于1967年3月,湖南宁远人,大专文化,此前系永州市双牌县安监局副局长。2016年11月,县政府发布任免决定,陈生平被免职。
一名副局长,何以沦为强奸犯?事情还要从2008年11月说起,当时,陈生平的妻子提出离婚,被法院不准。2年后的8月18日,陈生平的女儿考上大学,妻妹罗某带着10岁的儿子特地从广东赶回,以示祝贺。
后来,他们为了方便赶火车,便住在陈生平在冷水滩区所买房子中。恰巧在当天,陈生平到冷水滩区办事,与朋友喝酒后便回到该住所处。
当晚11时许,陈生平酒后回到房子,洗完澡后打开客房门,见罗某带着小孩睡在床上,便上前将罗某强行抱至主卧室床上,欲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者挣扎反抗并大声呼救,还呼叫儿子报警。
听到罗某儿子拨打电话,陈生平便走出主卧室夺下手机。后来,罗某带儿子回到客房,而陈生平回到主卧。8月19日下午,他送二人搭乘火车返回广东。8月20日,罗某将自己险被强奸的事告诉了姐姐,后者要求罗某回永州报案。
于是,8月24日,她们姐妹到了派出所。9月14日,陈生平被抓并刑拘。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案发后,陈生平与罗某达成和解协议,并支付给她精神损失费2万元,罗某则出具书面请求司法机关对陈生平免予处罚。此外,在2013年4月25日,经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生平目前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湖南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陈生平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强奸未遂,鉴于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精神损失,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故而,在案发7年后,也就是2017年11月14日,陈生平获强奸罪,免予刑事处罚。
湖南3级法院5年6审该案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自案发至结案,历时长达7年,而且在此期间,生出行贿、再审等诸多波折,尤其是在2013年-2017年间,湖南基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参与其中,审理该案多达6次。
具体来说,在行贿方面,其妻为了达到尽快立案的目的,在带着妹妹罗某报案时,送给办案的派出所中队长刘某2000元。于是,4天后,警方决定以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等到9月14日抓捕陈生平时,派出所侦查员邓某将其身上的4200元现金予以暂扣,但没上缴。
一周后,陈生平的弟弟为求关照,对于那个收受陈生平妻子2000元的中队长刘某,送了1万元及20张月饼票。又一周后,区检察院不予批捕,陈生平获监视居住。
半年后,也就是2011年3月,警方认为陈生平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决定撤案。而陈生平则向有关部门控告刘某、邓某,于是一年后,邓某因违纪被立案,而刘某也被检方立案侦查。
2012年8月,检方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警方对陈生平涉嫌强奸案重新核实。于是,警方重新立案侦查,并于次月将其刑拘。
此后的环节,便是检方与陈生平方在法院的较量。2013年5月30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陈生平犯强奸罪,免予刑事处罚。陈生平不服,提出上诉。两个月后,永州中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后,2014年6月27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宣告:陈生平无罪。对此,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014年10月10日,永州中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陈生平犯强奸罪,免予刑事处罚。
陈生平不服,再次提出申诉,被永州中院驳回。仍然不服的他,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湖南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再审,于2017年11月14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永州中院2014年的判决,即陈生平有罪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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