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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重要规范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发布时间:2018-01-14 05:33:33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新语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发布《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和《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重大利益调整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发布《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和《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国家机关代表、军事机关和军人军属代表、人民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基层工作者和群众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权利义务关系、利益利害关系的设定、变动等调整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和咨询的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臧铁伟介绍,所谓重大利益调整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臧铁伟:一是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间权利义务关系重大调整的,二是涉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突出矛盾的,三是涉及有不同利益诉求群体之间的重大利益调整的,四是涉及减损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对社会公众有重要影响的,五是需要进行专题论证咨询的其他重大利益调整事项。

  法律草案在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前,在对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时,应当提供论证咨询情况。论证咨询后形成的立法论证咨询报告和材料,应当作为研究法律草案修改完善和做好相关立法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三方评估是指由利益利害关系方以外的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对有较大争议的重要立法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和综合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的活动。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草案,有关方面在调整范围、主要制度等重要立法事项上有较大争议的,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

  臧铁伟:以往在法律起草审议过程中,遇到一些有较大争议的重大立法事项,多数是由起草机关、立法工作机构征求相关方面意见,这次就是要委托第三方,实际上就是专业机构、智库、高等院校,委托他们作为第三方从客观的角度,运用科学的技术的方式方法进行评估,为立法提供一个重要的评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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