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曝GDP有水分:存在财政、经济数据造假的问题
原标题:内蒙古自曝GDP有水分,2016年工业增加值应核减40%
继辽宁承认财政数据造假后,近日,内蒙古也自曝存在财政、经济数据造假的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在1月3日举行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党委“自曝家丑”:自治区政府财政收入虚增空转,部分旗区县工业增加值存在水分,一些地方盲目过度举债搞建设。
经财政审计部门反复核算,内蒙古调减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亿元,占总量的26.3%,同时调整2017年收支预算预期目标。调减后,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3.4亿元,比2016年公布数据下降14.4%,剔除虚增空转因素后同比增长14.6%。
经过初步认定,应核减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00亿元,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40%,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基数也相应核减。
此外,内蒙古还决定叫停一批政府过度举债项目,争取用3年时间把政府债务率降到合理水平。
《第一财经日报》称,虚增财政收入的方式有很多,“空转”是其中之一。
所谓财政空转,是指财政部门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过高,年底难以实现,只好弄虚作假,通过财政部门向企业拨款后,再由企业将资金缴回财政,通过倒账虚增收入、虚列支出, 完成每年的增长指标。
除了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外,去年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曾公开披露了辽宁数据造假手法。
比如,通过虚构应税事项和纳税依据,虚增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收收入;通过虚假拆迁或转让土地、使用财政资金缴纳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虚增非税收入等。
多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专家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完成考核指标等各种考虑,采用一些手段来虚增财政收入;
但在经济下滑、减税降费背景下,财政收入虚增难以维持,且十九大之后中央更重视高质量发展,淡化GDP等指标考核,一些地方相继自曝虚增数据,主动挤掉”水分”,是明智之举。未来虚增财政收入现象将会有所好转。
新华社也称,自治区党委班子讲实情、说实话、报实数,与会代表们为这样勇于担当、实事求是的作风点赞。
《新京报》发表社评称,主动揭开伤疤,也是疗伤之始。水分越大,越需要公开坦承的勇气。面对“家丑”,内蒙古没有掩盖,而是主动揭开伤疤,这展示的是正视问题的态度。并希望,更多地方能跟上步伐,主动戳破经济数据的泡沫,向民众和国家交出经济数据的“实底”。
《新京报》还说,从全国来看,无论是GDP注水,还是财政收入虚增空转,都难言是个别地方的特有现象——去年12月审计署公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中,云南、湖南、吉林、重庆4个省份的10个市县(区)虚增财政收入就达15.49亿元。
但15亿与2900亿的差距还是天壤之别。中国社科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志勇在接受《南方都市报》的采访时表示,内蒙古此次的核减力度相当大。
从目前来看,内蒙古经济注水很难说只是“微乎其微”——因为之前承认经济数据造假的辽宁,也仅表示部分区县“掺水”20%至30%,而内蒙古给出的数字是“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注水了40%”。
此前,财新曾于11月13日报道称,内蒙古开始内查大型基建项目融资:总投资规模高达300亿元、开工不到百日的包头地铁项目于本月初被叫停,理由是中央认为300亿的巨额资金与包头财政收入规模不匹配,希望将资金更多地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与此同时,多位银行业及监管人士还透露,内蒙古省会城市呼和浩特的3、4号线地铁项目,以及呼和浩特到鄂尔多斯的高速公路项目也被叫停。三个项目涉及投资超过500亿元。
对于如何化解政府债务,杨志勇告诉《南方都市报》说,他认为,内蒙古通过税收增加还债的可能性不大,有可能采取的方式是变卖资产或促进资源开发利用。
2016年,辽宁省也曾自曝经济数据造假,随后,据辽宁省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辽宁2016年第一季度GDP增速出现“跳水”。
2016年2月27日至4月28日,中央巡视组对辽宁“回头看”。2016年4月下旬,辽宁省给出的统计数据显示,该省一季度GDP增速出现罕见“断崖式”下降,增速仅为-1.3%,辽宁也成为当时全国唯一GDP下滑的省份。在“挤水分”后,2016年全年辽宁在全国的GDP排名,从之前的第10名下滑到14名。
据2017年10月底各省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前三季度,辽宁省GDP增长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2.1%——2016年前三季度,辽宁省的这一数据为-11.1%;内蒙古去年前三季度GDP增速为5%,2016年全年GDP增速为7.3%。
目前,内蒙古人均GDP已经超过了1万美元,在31省市中排名第7;而在GDP总量上,内蒙古排名全国19位。
2017年3月,国家统计局在召开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部门座谈会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强调,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真实性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性坚定性,认真贯彻执行《意见》的各项要求,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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