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踩踏事件泰方拟赔40万 团友:并无游客扯象尾巴大象突然发怒
原标题:没有游客扯象尾领队为救人牺牲
泰国大象踩死重庆领队,亲历者讲述——
没有游客扯象尾领队为救人牺牲
领队遗体已运往曼谷,目击者称没有当地工作人员施救
游客拍摄的现场图片。
何永杰的朋友圈。
何永杰生前照片。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殷航张想玲
12月21日,是重庆领队何永杰带领游客在泰国游玩的第三天。他们从重庆出发,到达曼谷后,又前往芭提雅。如果一切顺利,他们将在芭提雅出海游玩。然而,一切却在当天下午5点30分后戛然而止。
12月22日晚间,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上何永杰在芭提雅的多位团友。他们向记者表示,并没有游客去扯大象尾巴,是大象突然发怒,何永杰确实是为救同团一位老太太才遇难的。
同时,团友们说,何永杰被大象踩踏后,至少等了半小时,象园的工作人员才出现。而在何永杰救人和被踩踏的过程中,没有一位当地工作人员施救。
暂停项目
涉事大象将“退休”驯象师被指控
据《曼谷邮报》报道,事件发生之后,大象营营主和驯象员因此遭到警方的指控,警方称两人要对这起混乱事故负责,而两人也在警局当场承认指控,他们在被质询后释放。
大象营的经理表示,22日开始,园区将暂停大象骑行项目,涉事大象也将“退休”,不再向游客提供骑行服务。同时,营区将开始建设护栏,把游客和大象的通道隔开,这项建设工作将耗时一个星期。
团友讲述
“并无游客扯象尾巴大象突然发怒”
事发当晚,何永杰旅行团的游客,没有一个睡着。他们都在为这位英勇的领队祈祷,希望他能渡过难关。然而,何永杰并没有撑到最后。12月22日下午,何永杰的父母、妻子和公司同事从重庆前往泰国芭提雅,处理后事。
据一位何永杰的团友讲述,当天下午,他们一行已经从金三角风情园出来,站在离事发地20米左右的地方聊天。“我看见有两只大象在我们不远处,上面还骑了两个人,但并不是我们的团友。”该目击者称,大象在走到一个斜坡时,头开始出现晃动,在经过一片草地后,突然开始发怒,“整个过程中,我没有看见有游客扯大象的尾巴”。
他说,大象突然发怒后,头摇了两下,开始撞击公路边上的大树。突然,大象朝人群冲了过来。这时,何永杰大喊快跑,一群人纷纷开始逃命。“大象突然冲过来追赶同团的一名老太太,如果小何不去救,他一定跑得掉”。后来上车时,他没有看见何永杰,于是又下车去找。“何永杰躺在草地边的小水沟里,脑袋上全是血。”
另一名现场目击者,何永杰救下老太太后,自己被大象卷了起来,往车上撞,至少撞了3次。然后,又把他丢到了河沟中进行踩踏。
亲友伤逝
“我生命中最闪亮的星星陨落了”
12月22日下午,何永杰的父母、妻子在旅行社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芭提雅,处理亲人的后事,寻找亲人突亡的真相。一位在场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段其妻子的问询视频。
“何永杰救人过程中,泰国象园的工作人员有无出来营救?”“没有!”
“何永杰受伤以后,躺在地上,有多长时间没有人来管他?”“至少半个小时!”
“他躺在水沟里,水沟里,没有任何一位工作人员来管他是吗?”“是!”
“他是为了救游客才被大象袭击的是吗?”“是!”
听闻何永杰躺在水沟里,无人施救时,何永杰的妻子突然抽泣起来。
早在半个多月前,何永杰曾带着父母去了一趟泰国普吉岛,他们还在湛蓝的海边拍下合影。照片中,何永杰戴着墨镜,笑起来左侧脸颊上的酒窝清晰可见。今年,是他和妻子结婚的第四年,他们还没有孩子,一切正在计划中。
此次抵达泰国后,妻子还曾告诉他,家里的碗还没洗。他还回复,“厨房里的碗等我回来再洗”。
可是,他再也回不来了。12月22日,何永杰的妻子在朋友圈接连发了4条朋友圈,呼唤已经去世的丈夫。“我生命中最闪亮的星星陨落了。”她写道,才一夜我就已经撑不住了,要怎么撑接下来的人生,“好想睡一觉啊,你一定在梦里等我”。
同学印象
父亲靠踩人力三轮挣钱送他读书
今天一大早,在朋友圈看到何永杰的消息,身在成都的刘先生惊呆了。这是不是高中的同学何永杰?
反复确认之后,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那个年轻、乐观的同学真的走了。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何永杰都毕业于重庆市同一所高中,两人同龄,都是1982年生人。刘先生的好友和何永杰在学生时代关系非常好,久而久之,即便没在同一个班,两人关系还是比较亲近。根据刘先生的回忆,何永杰是个非常讲义气,并且很乐观的人。高中的同学至今都还保持着联系。
作为家中的独生子,何永杰一直是家人的骄傲。刘先生说,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何家的条件并不是很好。他父亲在当地县城踩人力三轮。靠着踩三轮挣来的钱供他读书。
2000年,他从高中毕业考入四川外国语大学日语专业,父母都非常高兴。还在酒店摆了几桌宴席。刘先生当时也去参加了。“能看得出来,他的父母非常兴奋,觉得儿子特别争气。”
只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就这样突然离开,让人觉得唏嘘。焦点争议
律师:不属于见义勇为
1
当游客出现危险,旅行社有救助义务吗?
长期代理旅游纠纷的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张思律师表示,根据《旅游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
因此旅行社对于客人在人身、财产安全遇到危险时,有义务对客人进行救助。及时救助义务也是旅行社最重要的义务之一。旅游者面对危险时也有权利要求旅行社对其进行救助。
2
何永杰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吗?
张思律师表示,如果何永杰是旅行社的员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永杰的行为属于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属于工伤。如果何永杰是临时为该旅行社提供领队服务,二者是劳务关系。
根据《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和特定义务的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救人,表现突出的行为。”
因此何永杰作为带队的领队对其带领的客人是负有法定责任和特定义务的,故不属于见义勇为的范围。
据《法制晚报》
最新进展
目击导游称泰方愿赔40万
死者家属:不能接受
中国驻泰国使馆23日晚表示,泰国东部春武里府金三角水果园大象踩踏游客事件发生后,使馆工作人员于22日下午派员赴当地医院探望伤员,祝其早日康复;前往当地警局会见死者家属,转达使馆关心慰问,并告知善后事宜处理程序。同时敦促泰方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公平公正处理此案。
同时,泰国警方表示,尚未有足够证据证实大象是因为被中国游客拉扯尾巴而发怒的,具体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国家旅游局表示,对此事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中国驻曼谷旅游办事处了解情况,慰问已赴泰的领队家属、探视受伤游客,并协助做好此事件处置相关工作;责成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及时妥善处置。
22日上午,何永杰家属赴泰国处理后续事宜。据目击导游称,当晚泰国警方与家属协商,由象园和泰方旅行社共赔付家属40万人民币,家属表示不能接受。据悉,目前何永杰遗体已运往曼谷。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赴泰中国游客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贸然触碰动物,以免酿成悲剧。
综合央视等
相关阅读
- 01-17【理上网来·辉煌十九大】坚持在发展
- 01-17大象踩踏事件泰方拟赔40万 团友:并无
- 01-17中央环保督察组向青海反馈督察情况
- 01-17乘客进候车厅被震住 军人把席地而坐
- 01-17大力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 01-17中领馆确认一名中国公民在墨尔本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