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2018年新规:导游禁止强迫购物 “刷单炒信”最高罚200万

发布时间:2018-01-17 03:23:41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新语
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8年的脚步越来越近。新年新气象,2018年1月1日起,将有一大批新规开始实施,涉及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涉及市场竞争、中小企业的发展;涉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多部法律的

  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2018年的脚步越来越近。新年新气象,2018年1月1日起,将有一大批新规开始实施,涉及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涉及市场竞争、中小企业的发展;涉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多部法律的修改;更涉及旅游、学习、买车、点外卖……这些新规将如何影响人们的生活?

  2018年1月1日起,环保税开征,新版水污染防治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在多排多缴、少排少缴的原则下,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等,确定和调整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如北京、天津这样的环境容量小、人口密度高的地方,为了尽可能限制高排放企业,可能比新疆适用的环保税的税额标准高。但同时为了保障一致性的法定原则,也不允许地方随意提高标准扩大税额。必须由地方人大确定,并报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备案。”

  新版《水污染防治法》的“河长制”也来到了人们身边。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规定未达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方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向社会公开。”

  2018年1月1日起,导游擅自变更行程、强迫游客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担法律责任。

  《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旅游者有权要求导游展示这些。《办法》明确导游执业过程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向游客索取小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办法》同时细化了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其人格尊严受到尊重,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规定。

  资深媒体人陶跃庆向媒体分析:“游客对导游的工作、流程、包括他的背景有更深入的了解,对于游客的选择和可能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可以及时地得到一个保障;对导游有了一定的规范之后,实际倒推过来对旅游市场也会有很强的规范作用;其实对导游自身权益也是一个保护,尤其对好的导游来说,可以通过自己优质的服务得到更高的回报。”

  2018年1月1日起,参与网络“刷单炒信”最高罚200万。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同时规定,“刷单炒信”和帮助“刷单炒信”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曾表示:“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的产品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的查出。比如‘网络水军’,‘职业差评师’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2018年1月1日起,买车有了很多变化。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施行,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的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的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取消,1.6升以下小排量车购置税将从7.5%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不过,新能源车辆依然享受免征购置税。

  2018年1月1日起,通过网络点外卖可以更放心了。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经营信息的公开,明确网络餐饮服务中第三方平台、质检网站的责任义务,明确送餐和送餐过程的管理问题。快递物流咨询网首席顾问徐勇建议,可以考虑将类似于快递行业中的征信机制引入外卖配送环节,“现在我们国家快递物流行业已经建立了‘快递征信平台’,外卖公司加入平台可以把有不良行为的快递员放进去,另外它的威慑力类似于黑名单的意义。建立征信平台以后,不良行为会大大降低。”

  2018年1月1日起,去公共图书馆将有更好体验,《公共图书馆法》规定,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全都免费。

  2018年新施行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影响人们生活的法律还包括修改后的标准化法、核安全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界限网络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湘ICP备17005820号-2 公安印章标准编码 4301210151948 Copyright 界限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