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参合人员不需履行转诊手续
原标题:西安参合人员不需履行转诊手续
本报讯 (记者 张黎娜) 记者昨日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将实行各统筹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互认制度。79家医疗机构为我市新农合区县互认协议医疗机构。在所公布的区县二级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西安参合人员不需要履行转诊手续。
市卫计委体制改革处处长丁力表示,新制度是为了完善我市省、市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更好地为参合患者提供即时结报服务。比如,过去长安区的参合患者在蓝田县内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是不能享受报销政策的。今后,这种状况将会改变。我市共确定79家(第一批59家、第二批20家)医疗机构为我市新农合区县互认协议医疗机构。各统筹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与辖区内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各区县资质互认,其他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不再单独签署服务协议。
凡参合人员在所公布的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补偿方案,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参合地新农合经办中心按规定的结算方式予以结算和支付。各三级协议医疗机构(眼科专科除外)需严格执行技术转诊制度,认真核对患者的转诊信息,确认患者就医身份。未经转诊直接到三级协议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在原补偿比例的基础上下降3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西安市新农合区县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互认名单,可在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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