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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非遗传承人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二审宣判:罪名成立免予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18-01-25 03:44:24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新语
央广网石家庄12月30日消息(记者杜震 河北台记者屈冠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五道古火会”是流传于河北省赵县的传统文化记忆。据了解,“五道古火会”已经被列入2012年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传承人是今年79岁的赵县村民杨风申。

  央广网石家庄12月30日消息(记者杜震 河北台记者屈冠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五道古火会”是流传于河北省赵县的传统文化记忆。据了解,“五道古火会”已经被列入2012年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传承人是今年79岁的赵县村民杨风申。

  但在去年2月19日,杨风申在制作古火会上需要燃放的烟花时,被警方拘留,后被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杨风申觉得自己冤枉,做了20年烟花,从来不知道这会违法,随后上诉到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

  昨天(29日)上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风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一案进行宣判,判决杨风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免予刑事处罚。未来,“五道古火会”能否传承下去?传统民俗与现代法律之间的矛盾又该如何解决?

  河北省赵县的杨风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五道古火会”的传承人。每年正月十五,“五道古火会”都会在赵县上演,至今已流传千年,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晚上的烟花表演。2016年2月19日,当地警方以私自制作古火会烟花表演所需的烟火药为由带走了杨风申。后来,赵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杨风申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杨风申及家人不服判决,认为自己制作的烟火药是为了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并不违法,于是提起上诉。2017年12月29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宣判,判决杨风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免予刑事处罚。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杨风申的辩护律师——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杨昱。

  杨昱表示:“二审判决把一审判决撤销了,罪名仍然成立,改判杨风申免予刑事处罚。我认为,这个结果可以,因为我一开始代理杨风申的案子就是有罪的最轻辩护。后续如果杨风申和其家属对此判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提起申诉。”

  近两年的等待,对杨风申老人和其家人而言是漫长的。杨风申老人的儿子杨现波告诉记者,虽然他们心里最期待的判决结果是无罪,但考虑到杨风申已是耄耋之年,如今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总算让一家人的心踏实下来,“其实,到现在为止,还总在做老人的工作。当然不满意,但也不申诉了。毕竟老人岁数大了,身心很疲惫,这件事结束了以后,就准备安度晚年,让他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不去深究了。作为基层老百姓,通过这件事,学到很多,我尊重法律,也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的。”

  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五道古火会”能否传承下去,杨现波坦言,老人和家人目前也很迷茫,未来还需要和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这么多年,古火会传承。但后续具体怎么做,并非我决定,也并非我爸决定,是一些职能部门来决定。”

  去年杨风申案一审判决后,曾引发热议。认同一审判决的声音认为杨风申不能因为非遗传承人身份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反对一审判决的声音认为法院判决不能太死板冰冷,应考虑“五道古火会”这一非遗传承的特殊性。日前,杨风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非常委屈,“这事违法,对我说这件事不能干,那我为什么造违法的?也没有人和我说。文化馆不管,文化局不管,谁也不管,然后给我定为犯罪。我心里当然觉得冤屈。”

  就在昨天(29日)杨风申案二审宣判后,赵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名齐姓副局长表示,“五道古火会”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肯定要坚持传承和发展下去,并且会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相关的经验把问题处理好。赵县文化馆馆长张金礼表示,现今文化馆正在就此事和相关人员讨论沟通。

  其实,杨风申事件正是反映了古老民俗与现代秩序、现代法律之间的矛盾冲突,而这样的冲突并非不可调节。浙江泰顺处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药发木偶戏”的方式就值得借鉴。

  泰顺药发木偶戏又称放花木偶,起源于宋朝,是以火药带动木偶表演的一种独具观赏价值的传统民间手工技艺,由于需要使用火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泰顺县文化、公安和安监等部门就通过建立协调机制、表演备案制等方式防止非遗传承活动出现违法行为,更好地传承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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