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财政部出台新规:供应商可依法对政府采购提出质疑和投诉

发布时间:2018-01-26 18:05:27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新语
央广网北京1月4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财政部日前公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明确,供应商可依法对政府采购提出质疑和投诉。《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主要适用于对政府采购质疑

  央广网北京1月4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财政部日前公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明确,供应商可依法对政府采购提出质疑和投诉。《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主要适用于对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说,它体现了“放管服”政策的延续性。“颁布这样的文件都是财政部门加强国务院‘放管服’精神的一个具体体现,就是既要放的同时也要管起来,同时提供很好的服务。”

  同时《办法》规定,投诉人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指出,《办法》对于滥用诉权行为也进行了合理规制和管控。“滥用诉权的情况占据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们在发展过程中,考虑得比较稳妥,通过黑名单制度来制约它。”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界限网络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湘ICP备17005820号-2 公安印章标准编码 4301210151948 Copyright 界限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