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教育部: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规定这两方面规范

发布时间:2018-01-27 00:56:53 来源:教育部 责任编辑:彭茹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对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知》中的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教育部对2018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对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知》中的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教育部对2018年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有什么总体考虑?

  答:在近年来规范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2018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坚持提高质量、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择优选拔的原则,以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为重点,要求高校进一步明晰工作定位,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优化招生服务。

  问:2018年规范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哪些?

  答:总体上,2018年重点从5个方面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招生委员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中的管理职责。

  二是严格审核报名资格。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高校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打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的“替考”等违规行为。

  三是严格规范考试管理。要求各地各校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细化考试安全工作方案,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从事考务工作,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确保考试全程安全、公平、公正。

  四是防止个别高校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把文化关。

  五是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凡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另外,针对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各自的特殊性,还明确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

  问: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方面,将会进行哪些规范和调整?

  答: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仍然坚持重在规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完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一方面,要提高省级统考质量,完善省级统考成绩使用与高校人才选拔的衔接机制,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要求。另一方面,在总结完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基础上,鼓励各省份2019年创造条件组织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省级统考。

  二是规范校考组织管理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控制校外考点、加强考务组织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

  问: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主要招收具有哪些艺术特长的学生?

  答:结合近年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建设情况,从办好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发挥活跃校园文化积极作用的角度出发,今年重申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艺术特长生;要重视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作为学校高水平艺术团的有益补充。同时,明确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美术、书法、播音主持不宜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问:2018年在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拟重点在3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根据建设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试点工作定位,进一步明确,不在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和全国学生运动会项目范围,或相关项目没有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或生源严重不足的,有关高校应主动研究停招方案。

  二是加强报名资格审核。重申高校是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求高校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本校报名条件,细化学校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但不得低于教育部现行规定要求。重点审核以集体项目(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高校要确定规范程序和评价标准认定考生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

  三是在专业测试方面试点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2018年起,委托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柔道、攀岩、摔跤项目全国统考。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原创热榜
周排行 / 月排行 / 季排行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界限网络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湘ICP备17005820号-2 公安印章标准编码 4301210151948 Copyright 界限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