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水利部: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发布时间:2018-01-29 16:34: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辛欣
在今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表示,要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当湖泊生态环境损害发生的时候,不管时任湖长还在不在当地任职,都要追究时任湖长的责任。  资料图:湖面蓝藻泛滥。 水戈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有记者

  在今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表示,要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当湖泊生态环境损害发生的时候,不管时任湖长还在不在当地任职,都要追究时任湖长的责任。

5月14日,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内,湖面上大片聚集着蓝藻带。近日,由于气温升高,太湖蓝藻生长速度加快,一场蓝藻打捞攻坚战在太湖沿线打响。记者10日从无锡市蓝藻办获悉,该市从4月14日起启动蓝藻打捞工作,至5月9日,已打捞藻水12万余吨,是去年同期的2倍多。 水戈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湖面蓝藻泛滥。 水戈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有记者提问,《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实行湖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请问做出这项规定的考量是什么?

  周学文回应称,对生态环境损害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湖泊是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湖泊的损害实行终身追究制是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湖长是由党政领导担任的,党政领导是经常变动的,在其任期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可能对河湖有一些损害,但是这些损害当时是看不出来的,若干年后这些损害可能会显现出来。当损害发生的时候,不管这个湖长还在不在这个地方任职,还担不担任这个地方的湖长,不管他调到哪儿去了,都要追究当时任湖泊湖长的责任。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界限网络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湘ICP备17005820号-2 公安印章标准编码 4301210151948 Copyright 界限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