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监管年:证监会开了206张罚单 罚没73.24亿元
记者统计发现,2017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共计开出200多张“罚单”,罚没款超过70亿元,罚没金额远超去年全年总量。
专家指出,未来预计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稽查执法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拓展案件覆盖面,进一步创新稽查执法思路,优化案件查办组织模式,不断提升稽查执法效率,从而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监管公信力。
“罚单”为何这么多?
最新数据统计显示,证监会2017年以来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6件,罚没款金额73.24亿元,是去年全年的1.7倍;市场禁入36人,预计全年市场禁入人数将再创历史新高。
“2016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大力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今年更是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处罚追责,通过严查操纵股市、深入整治市场乱象,积极稳妥处置重点风险,提升市场违规成本等方式来达到从严治市的目的。”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全面深入推进稽查执法是“强监管”的落实与体现,有助于净化市场生态环境,让资本市场和A股市场健康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并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重点罚了哪些?
梳理发现,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以及所通报案件呈现“罚没金额较大,顶格处罚较多”、“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较多”、“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件较多”、“常规案件查办与专项执法行动、专项检查并行”、“行刑结合办案”等特点。
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对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信息披露违法系列案、鲜言操纵“多伦股份”案、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忽悠式重组”案、山东墨龙信息披露违法及其实际控制人内幕交易案、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等社会关注度高,市场影响大的案件依法高效作出行政处罚,迅速回应市场关切,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整治了市场乱象,净化了市场生态,维护了市场秩序,增强了投资者信心,提升了监管公信力。
“这意味着,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敢于办大案、打老虎。拍苍蝇虽烦,但是压力不大。打老虎看似威武,能力不够就有可能丧身虎口。”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认为,顶格处罚、大案要案和行刑联合进一步反映了我国证监会稽查部门严格执法、不畏权贵的精神。
“查处的大案、要案以及典型案例增多,甚至近期还出现‘名人要案’,其特点是标的金额较大,涉案主体多为‘资本大鳄’及演艺界明星,这向投资者传递了一个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表示,即不论其资本规模多寡,只要出现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资本市场“法治牙齿”就会发力。具体来说,处罚金额大幅增长和顶格处罚增多,体现了资本市场监管“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的转型特点,对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重拳出击意味着什么?
潘向东强调,未来应进一步加大稽查执法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大对案件曝光的力度,进一步创新稽查执法思路,优化案件查办组织模式,不断提升稽查执法效率,从而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监管公信力。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田利辉建议,证监会要继续严格执法、及时通报、加大宣传、震慑市场的不良参与者,同时要推进技术手段逐步开展互联网和大数据为基础的智能监管,通过严格执法和聪明执法来逐步形成“不敢违、不能违和不想违”,健康规范的资本市场环境。
刘俊海认为,下一步,证监会的案件通报可以更精准、更聚焦,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起一个跨市场、跨地域、跨部门的,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三百六十度全方位、信息实时更新,快捷高效的资本市场违法行为查处合作机制。
部分典型案例
1,慧球科技“1001项议案”信息披露违法系列案
2017年1月,在鲜言指使下,慧球科技在信息披露申请未获上交所批准的情况下,将包含“1001项议案”的临时公告通过域名为“www.600556.com.cn”的网站、东方财富股吧对社会公开。
证监会对慧球科技发布“1001项议案”等7宗慧球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共计对慧球科技处以240万元罚款。鲜言、顾国平等15名当事人受到处罚。
2,鲜言操纵“多伦股份”案
3月3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2亿元罚款,合计罚没34.7亿元。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2年7月,鲜言以3.4亿元收购香港多伦投资100%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多伦股份11.75%的股权,成为多伦股份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多伦股份之后,鲜言及其全资公司香港多伦投资分别因为“实际控制人变更未及时披露”、“减持未披露”、“对外重大担保、诉讼未及时披露”先后3次被证监会处以警告、罚款共计70万元的行政处罚。
3,山东墨龙信息披露违法及其实际控制人内幕交易案
10月13日,证监会公布的山东墨龙信披违法违规及内幕交易案中,控股股东、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和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张云三作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山东墨龙”股票5140万股,合计占山东墨龙总股本的比例为6.44%。张恩荣所持山东墨龙已发行的股份比例累计减持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86条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报告和公告义务,也未停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张恩荣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同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恩荣卖出“山东墨龙”3000万股,避损金额约1625万元;张云三卖出“山东墨龙”750万股,避损金额约1434万元。证监会决定对张恩荣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1625万元,并处以约4877万元罚款;对张云三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1434万元,并处以约430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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