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处罚“车未让人”怎能凭感觉

发布时间:2017-12-15 10:48:23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高富灿
处罚“车未让人”怎能凭感觉  法制晚报——一家之言  据《华商报》报道,在收到一份因“车未让人”的处罚后,西安车主姚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认为自己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已明显减速,站在路边的人并非在人行道上,处罚没有依据。  很多地方开始严格

  处罚“车未让人”怎能凭感觉

  法制晚报——一家之言

  据《华商报》报道,在收到一份因“车未让人”的处罚后,西安车主姚先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认为自己在经过人行横道时已明显减速,站在路边的人并非在人行道上,处罚没有依据。

  很多地方开始严格执行“礼让行人”规定后,已出现多起争议性案例,主要问题是司机与交警在“让行”概念的理解上存在分歧。

  本案中,司机姚先生称,他驾车通过斑马线时,两名行人打着伞站在距离车辆两三米远的地方,紧挨斑马线,但并未在斑马线上,他认为行人的状态不是“正在通过”。并且,当时他已明显减速——以三张照片拍摄的时间、车辆行驶的距离推算,当时车速为7.2 km/h,而该路段的限速为70km/h。

  交警方面称,认定行人是否“正在通过”,应以特定时间段行人的一系列连续行为为标准,而不能以某个时间点行人的特定动作为标准;行人只要处于迈步、等待等一系列步骤中,均可认定“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如此认定,概念外延是否过大?

  事实上,这种问题也很难举出确凿的证据来。当然,斑马线前车辆停下等行人,这个过程中行人仍不通过,车辆再通过,最保险。但这样“让行”的成本比较高,会加剧道路的拥堵,且法条上规定的“停车避让”,只限于“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笔者认为,对于法条上的一些模糊性规定的部分,执法中不宜“凭感觉”判定。当然,一些司机对行人的状态是否是“正在通过”,也是凭感觉。但被执法者“凭感觉”与执法者“凭感觉”,性质不同,涉及到“法无禁止”与“法无授权”的问题。在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前,执法上是否应把握一定的柔性,避免另一个极端?马涤明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界限网络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湘ICP备17005820号 公安印章标准编码 4301210151948 Copyright 界限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