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主席团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主席团 第七次会议决议
(2021年7月22日通过)
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主席团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2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铁凝主持。
会议审议了张宏森同志受书记处委托作的《在中国作协九届五次全委会上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去年以来,中国作协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觉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伟大斗争中,与全党全国人民同舟共济,传递文学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与全党全国人民勠力同心,共同奋斗,推出了一批优秀现实题材作品;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大力组织主题文学创作和文学活动,塑造英雄形象,讲述奋斗故事,刻画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不断增强作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工作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总结了去年以来中国作协和文学界在极不平凡的历史时刻,与党和人民同心同德、同向发力,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呈现的新面貌。工作报告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从党的百年历史中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进一步拓展文学胸襟、提升文学境界,推动新时代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作协工作和文学事业新局面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对筹备召开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动员部署。
会议认为,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全面客观、重点突出,部署工作思路清晰、振奋人心,符合作协工作和文学界实际,同意提交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
会议推举张宏森同志为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书记处书记。会议提名张宏森同志为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提交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钱小芊同志由于超过任职年龄,不再担任书记处书记职务。会议高度评价钱小芊同志为作协工作和文学事业作出的贡献,并对钱小芊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30条规定,审议通过了部分团体委员变更事项,同意梅国云、南飞雁、陈宁、张桂元、齐雅丽、胡革平、何浩分别接替孔见、乔叶、程惠民、李彬、钱远刚、龚爱林、辛华,担任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