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题: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分析“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政策,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贯彻新发展理念,勇于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进展、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到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达到新水平,再到66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只有立足国情农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有力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才能补齐国家现代化建设中的农业农村短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正确路径是根本。会议提出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循道而行,功成事遂”。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我们就能稳扎稳打,“分三步走”如期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目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制度创新是重点。乡村振兴,根本在政策支持,出路在制度创新,要害在人才支撑。应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更好发挥人才作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只有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人才支撑和投入保障,才能给乡村振兴注入更多动力,让乡村振兴的活力竞相迸发、源泉充分涌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工作要抓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责任要压实,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责任制;队伍要带实,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任务要落实,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确保工作实效,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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