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批税延养老保险获准经营公司名单一览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业务,首批获准经营公司名单出炉!12家公司入围,谁是“黑马”?其中,4家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均获首批资格。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入围则出人意料。
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介绍
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的落地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应对老龄化社会,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需要和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的重要民生举措,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工程,是国际通行的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主力。自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根据税延政策规定,每人可以按照劳务报酬的6%、每年最高可达12000元,予以税前扣除,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积累期资金收益暂不征税,在养老金领取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养老金领取时,其中25%的部分予以免税,75%的部分按照1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年首批税延养老保险获准经营公司名单一览
5月31日,首批12家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下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名单正式出炉,包括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等。
其中,4家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均获首批资格。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入围则出人意料。
《国际金融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太平洋人寿、太平人寿、太平养老、平安养老等多家首批名单中的公司。大部分公司都表现得十分积极,并称已经做好了上线经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信保诚表示:截至2017年12月底,中信保诚人寿在国内已设立了18家分公司,共在77个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17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超过643亿元人民币。2016至2017年,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开展了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SARMRA),公司连续两次位居寿险公司前列,并连续八个季度在监管部门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中获评“A类公司”。在监管部门的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中,中信保诚人寿连续两年获得A类评价。
此次名单的公布,标志着税延养老保险政策终于真正落地。在我国老龄化程度日渐加深的背景下,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出台,加快了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意味着养老金制度体系第三支柱迈出了实质性一步。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在产品设计和费用水平上都让利于民,帮助参保客户有效应对养老资金的投资风险,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有效提升养老生活水平。
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条件
此前银保监会出台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符合经营该险种业务的保险公司,需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连续经营养老年金保险或养老资金管理等养老保险业务三年以上,具有成熟的养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经验。
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和净资产应均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在公司偿付能力方面,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仅经营受托型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除外。
此外,最近三年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产品精算能力、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完善的分支结构和服务网络以及合规的税延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也是保险公司经营此类业务的“硬门槛”。
以上资料由每日财经小编综合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更多资讯可以浏览本组其他文章。
相关阅读
- 06-012018年首批税延养老保险获准经营公司
- 06-012018年6月广东天气预报 高考期间或将
- 06-012018年QFII重仓成分股名单汇总一览(全
- 06-012018年皇马主帅辞职 齐达内执教生涯
- 06-012017年全国各省财政收入排行榜单及数
- 06-01龙海市公安局边防官兵与驻地学校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