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鼓励大学生参军 本科毕业生奖励不低于12000元
14日上午,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修订)》(送审稿)。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成都将从六方面健全鼓励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不低于1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家庭优待金标准、落户成都、在蓉就业等方面也都出台了新的优待政策。
六方面政策鼓励大学生入伍
据市征兵办介绍,按照4月份召开的“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调动大学生应征入伍积极性,对原《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发文单位、大学生定义、市级财政补助范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时间、大学生士兵家庭优待金标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优待政策惠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范畴、高校征兵工作经费开支范围、权利与义务等10个方面。
在健全鼓励政策方面,《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修订)》(送审稿)(下称修订意见)拟定了6个方面的鼓励政策。
首先是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大学生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籍信息的学生,含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新生,高校新生学历以政治考核时认定为准,下同),按本科毕业生不低于12000元、在校生不低于10000元,大专毕业生不低于10000元、在校生不低于8000元,本科新生不低于8000元、大专新生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由民政部门负责在新兵入伍后次年8月1日前发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给予返乡返校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
提高大学生士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在现行优待金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毕业生上浮60%、大专毕业生上浮50%、本科在校生上浮40%、大专在校生上浮35%、本科新生上浮35%、大专新生上浮25%的标准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据介绍,我市当前家庭优待金的标准为:2017年本科生约28500元,大专生约2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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