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交警大队开展城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宣传工作
中国访谈网7月5日讯(特约记者 俞礽建 通讯员 应钦)为确保福建省将乐县城区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按时序进度进行,将乐县城区三(四)轮车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决定,从7月20日起,禁止未取得临时登记序号牌和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三(四)轮车上路行驶,为下阶段整治城区电动(燃油)三轮、四轮车打下基础。
7月3日,将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印发了500份《禁止未取得临时登记序号牌和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三(四)轮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并组织警力上路进行发放宣传,告知未取得临时登记序号牌和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三(四)轮车驾驶人在7月20日前自行处理各自车辆,7月20日后禁止上路行驶。7月20日后,仍在路面行驶的未取得临时登记序号牌和未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三(四)轮车,将由该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暂扣车辆6个月。
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该队还对城区三(四)轮车闯禁行、乱停乱放、闯红灯、绕红灯等交通乱象进行集中整治,截止至7月5日,交警大队共暂扣闯禁行、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城区电动三(四)轮车1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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