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群众广场舞展演活动升温
湖北日报讯(记者别鸣、通讯员邢君成)7月25日,记者从宣传文化部门获悉,“文化力量·民间精彩”湖北省第四届群众广场舞展演活动已启动,即将进入县市基层展演活动阶段。
全省第四届群众广场舞展演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体育局和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目前已就活动组织发动、展演展示、宣传推广、总结表彰和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北京集中展演等进行了部署。
此次展演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良好氛围,展现新时代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一项重要群众文化活动,以“展示时代风采,筑梦幸福中国”为主题,各地(含乡镇、街道)广场舞团队均可参加本次广场舞展演。参演人员应为非专业院团、文化(群艺)馆在职人员;年龄应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据了解,展演活动采取县、市、省自下而上、逐级展演的方式进行,分为宣传发动、基层展演、全省集中展演、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北京集中展演等4个阶段。参加展演作品,要求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新创编广场舞作品,或近年来创编的优秀广场舞作品(已参加前三届全省展演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展演),注重突出地域特点和民族民间特色,充分展示荆楚文化的魅力。
全省第四届群众广场舞展演,将纳入“新时代 新成果”——第三届湖北艺术节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省群众文艺展演活动中。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评选推荐优秀广场舞团队,参加全国广场舞北京集中展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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