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砍树卖钱到养林护绿
图为:英山县桃花冲林场色彩斑斓。
图为:崇阳县桂花林场竹海。
图为:黄梅县五祖寺风景旅游林场盘山公路。
图为:钟祥市大口林场瀑布。
图为:宜昌市大老岭林场景色宜人。(本文图片由省林业厅提供)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彤
3年,不过历史一瞬间。但在国有林场干部职工看来,变化可谓翻天覆地。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国有林场改革。2016年3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标志着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启动。
两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全省国有林场改革顺利推进,主体改革任务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
明确公益属性
“生态国家队”站稳脚跟
盛夏,荆门市彭场林场,湿地松的海洋。
湿地松,抗旱、耐劳、耐瘠,适应性和抗逆力强,松脂和木材的收益率都很高,既是一种良好的园林绿化树种,也是俏销的经济树种。
林场经营面积1.8万亩,湿地松纯林约1.45万亩,但林场早已不靠此创收。“我们现在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吃‘财政饭’,安心护林和繁育良种。”林场场长涂俊杰告诉记者。
从砍树卖钱到一心护林、育种,涂俊杰的心中无限感慨。
林场最风光的时候是上世纪90年代,一年伐木2000多立方米,效益100多万元,职工收入可观。慢慢地,可砍伐的湿地松资源越来越少,虽有林业补贴,依然陷入亏损。2000年,林场近6000亩松林被划为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量开始调减。这也意味着砍树卖钱的日子即将走到尽头。
迫于生计,职工们只得纷纷离场务工,人心涣散。令人担忧的是,由于长期采伐,林场里的大树和天然林越来越少,剩下的林木多长势弱、材质差,植被蓄水能力在下降。
荆门市林业局和林场班子成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少老职工同样无奈又痛心。“人都管不了,还管树?”“我们这的湿地松,是湖北林业的一块招牌。难道就这么倒下了?”
彭场林场的两难困境,是当时全省大多数国有林场的现实缩影。
唯有改革,才能破局。
通过改革,国有林场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实现管理职能的全面转变。
全省224个国有林场中,有216个经优化整合重组,被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由财政拨款,功能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国有林场所办的学校、医疗机构(卫生室)和代管村,全部移交属地政府管理,剥离林场办社会职能,专心“养林护绿”。
国有林场,作为“生态国家队”,脚跟开始站稳了。
落实民生保障
不必再羡慕外面的世界
改革对国有林场的属性进行了再定位,也对国有林场职工的利益进行了再调整。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涉及近2.6万职工,他们何去何从,成为改革的焦点。“原本以为自己快一无所有了,没想到场里为我办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谈起改革,57岁的崇阳县桂花林场南山分场职工刘长胜不禁红了眼圈。
根据改革政策,216个公益性国有林场共核定事业编制数5419个、核定“以钱养事”等公益性岗位1644个。其他富余人员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同时,做好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桂花林场争取到104个事业编制。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104人竞岗定位事业编制内人员,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75人实行离岗退养,80人承包林场楠竹基地实行自主经营,3人买断工龄辞去公职,353名编外历史自聘人员依照法律法规终止劳动关系,各得其所。
刘长胜是林场的生产能手,楠竹种植经验丰富。改革中,他主动接受分流,承包经营30亩竹林。
当前,全省已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6982人,其中政府购买服务1642人,按政策提前退休退养609人、内部退养553人,通过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形式转岗就业1652人,通过自愿买断劳动关系和其他渠道安置2526人,安置率达到93.3%。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超96%。
同时,各地积极将国有林场道路、通讯、供电、安全饮水、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建设规划,比照周边农村同等水平,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荆门市还将连接京山、钟祥和屈家岭管理区等地4个林场的主干道,建成荆门最美公路。
有保障,能就业,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所安。国有林场改革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就业、社会保障等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了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
探索长效机制
实现生态与民生共赢
国有林场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建立一套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新机制。
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新池介绍,目前,改革成效初显,下一步将在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上继续发力。
当前,我省正在酝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建立促进国有林场健康长效发展的管理体制。
一批国有林场也已踏上创新管理体制的探索之路。宜昌市大老岭林场科学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先后争取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完成人工造林近30万株,抚育3.5万亩,林场森林覆盖率、森林总蓄积分别达到98%、59万立方米,实现了森林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目标。
黄梅县五祖寺风景旅游林场成立绿源界子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下属的独立核算企业单位,通过承租、联营、合作等方式开展场外造林,拓展经营面积。公司基地种植规模达1500余亩,苗木市值达5000多万元,同时承接绿化景观工程851万元,预计年终可获利润200余万元,实现了林场增收和改善生态双赢。
钟祥市大口林场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与汇源集团签约建设汇源生态产业园,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林场内除禁止开发区域以外的森林资源,用于发展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林产品开发、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盘活了森林资源,将生态效益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
国有林场改革,涤荡了全省林业人的思想和观念,也激活了一度沉睡的林场资源。“生态国家队”重振雄风的曙光已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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