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小案民警”许奎获授一级英模
图为:许奎正装照。
湖北日报讯(记者彭小萍、通讯员杨槐柳、唐时杰)“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对我而言,确实是意外惊喜。这也充分说明,公安系统最高荣誉并非触不可及,只要兢兢业业为民履职,平凡岗位也能干出不平凡的业绩。”7月24日,37岁的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许奎在忙碌之余,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的采访,还原得知获奖消息现场——“6月26日18时,我和同事正在外省执行‘酒托女’团伙案件的抓捕工作。突然,手机微信群里弹出一条信息:恭喜!许奎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瞬间,手机短信、微信上,祝贺信息全来了。我来不及看,就统一回复了一句:感谢!在忙,稍后联系。当晚,我们成功捣毁窝点、抓捕嫌疑人后,赶回武汉,又投入到另一起笔记本电脑被盗案件侦查中。”
在许奎看来,是好的时代、好的平台,让他荣获最高褒奖。“对一名刑警而言,案件没有大小之分,只有难易之别。刑警的职责,就是尽全力去破每一起案件,不放过每一个坏人。”许奎表示,荣誉属于过去,他将不忘初心,不负期待,继续多破案、快破案,让群众更满意。
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是公安系统个人荣获的最高荣誉称号。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发文指出,许奎从警14年来,长期战斗在打击犯罪第一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破案思想,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盗抢骗案件,苦练克敌制胜本领,带领民警先后破获各类案件2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0余名,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他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创建以他名字命名的“许奎工作站”,积极推进“四侦一化”合成作战,先后总结出12项网上作战、信息化破案技战法,有效提升了整体实战打击能力,成功经验在全国得到广泛推广。他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武汉市劳动模范等。
据悉,全省公安系统荣获一级英雄模范光荣称号的民警有13人,数量居全国前列。除许奎外的12位民警中,有11位因公牺牲或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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