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团伙放贷黑手伸向全省高校 到学校追债引起公安局长注意被查实端掉
图为:涉案卷宗
楚天都市报记者周鹏 通讯员章剑 卢楠
国家多个部委,多次明令禁止校园贷,而犯罪嫌疑人王梦某等却觉得这是个敛财的好机会,于2017年10月开始,组成公司将黑手伸向全省各个高校,有百余名大学生深受其害。
今年4月13日,咸宁一所高校的学生邹某被王梦某追债到学校,引起纠纷,双方来到当地三号桥派出所调解。当晚,恰遇温泉公安分局局长卢卫军夜访,他听了此事的汇报后,立即部署调查此案。
昨日,温泉警方向楚天都市报通报,通过3个多月的调查,该局成功端掉以王梦某为首的团伙,警方刑拘7人,治安拘留3人,涉案金额达百万元以上。
团伙软暴力追债到校园
昨日,在温泉公安分局重案中队办公室,桌上摆了30多本案卷,全部是王梦某团伙与受害人的笔录证据。
办案民警介绍,王梦某今年22岁,湖北松滋人,原本是做信用卡生意的。去年,她发现从在校大学生手里捞钱比较容易,便于去年10月,在武汉市洪山区一写字楼租了一层楼,拉上老乡邓某、覃某等成立专门针对大学生群体放贷的“花啦分期”工作室。该团伙专门针对在武汉、咸宁、荆州等地就读的在校大学生放贷共计100余笔。
今年4月,在咸宁市一所高校读书的邹某,听信同学付某的介绍,找“花啦分期”借钱,当时她本想借3000元,可是到武汉见到王梦某时,对方称一次性只能借8000元,每月还867元,待她签完字后,对方则要了2000元押金、500元中介费等,她真正拿到手的钱只有5500元。到了4月13日,她接到催收电话称她逾期了,要一次性还10400元。她辩解了两句,不料王梦某带着人追到了学校。
邹某将此事告诉了父母,父母来到学校找到王梦某商量一次性还清,但王梦某坚持要还 10400元。无奈,邹某的父母报警,双方来到了三号桥派出所处理。
当晚,正当派出所民警处理此事时,温泉公安分局局长卢卫军和副局长刘畅突访派出所查看值班情况。看到这么多人在派出所,卢卫军便问他们在处理什么警情,民警回答说是大学生和贷款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经仔细询问,原来是校园贷公司跑到咸宁高校来逼债了。卢卫军认为此案不是单纯的个案,可能背后还有更多的受害人,于是要求成立专班立案调查。
当晚,专班民警将王梦某等控制起来。经仔细审讯,专班民警调查发现,王梦某的这个校园贷团伙,成立仅半年时间,向他们借校园贷的大学生超过100名,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14日凌晨,专班民警分成多组来到武汉,将王梦某团伙10余人全部抓捕归案,并从其公司搜出大量贷款合同、账本、催收记录等。
100多名在校大学生受害
据查,王梦某团伙敲诈、诈骗收钱很“任性”,针对不同地区的受害人,规定不同的“政策”。
对于武汉本地的大学生,他们基本上按照合同执行,而对于咸宁等外地的大学生,他们则十分任性,“说什么时候逾期就是逾期,说还多少就多少。”
咸宁某高校大二学生夏某去年11月14日,通过同学付某介绍向“花啦分期”工作室借款8000元,签订借8000元还款10404元的“虚高借款合同”,被扣除服务费1000元、保证金2000元后,实际到手金额为5000元。夏某还了第一期后,过了两天,王梦某等在付某的带领下在咸宁找到夏某,肆意认定夏某违约,找他催收,并将其带到武汉的工作室看守,被随意辱骂。当日下午被带回学校后,他们逼着夏某找来家属,让家属支付了12000元的现金才放他。
办案民警介绍,像“下线”付某这类在校大学生具有更强的危害性,为了赚取中介费,将同学推向“校园贷”深坑。
办案民警介绍,当这伙人讨债不成功后,会对学生通讯录中的电话进行骚扰,并采取群发辱骂信息等软暴力手段,骚扰当事人的同学、亲属和朋友等,这让许多借款学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经查,这100多名受害大学生中,有21名是咸宁在校大学生,多数是为了购买手机、满足更高消费需求而沾染校园贷。有的因滚雪球式的还款压力被迫休学,有的则退学。
目前,涉嫌敲诈勒索的校园贷犯罪团伙王梦某等7人被刑拘,另外3人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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