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破解案多人少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邓伟通讯员牛腾州实习生范仁风
【编者按】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俗。
我省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全省政法机关按照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7月24日召开的全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我省报送的“汉阳区法院审判执行全面实行繁简分流”等4个改革典型经验得到充分肯定。
改革成果,要让实践来检验、让基层来评判、让群众来打分。这些改革成效如何?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您好,您的案件我院已受理。我们将在初步审查案件的难易程度后,将案件分配给专业法官为您办理,请耐心等待。”
在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一起案件登记受理后,不会直接进入审判业务庭,而是经过大诉讼服务中心初步甄别后,再根据案件类型和繁简程度分配至各类简案快办团队或繁案精审团队,实现繁简分流。“好比是一家大医院,小病看急诊,大病住院治。”该院法官李忠介绍,“繁简分流”,即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不同,确定不同的诉讼程序,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
案多人少加剧,催生“繁简分流”
案多人少,一直是法院工作中的痛点。
2015年以前,汉阳区人民法院有81名法官。按惯例,案件根据类型被分配至各庭审理,每年6000多件案子,让全院上下忙得团团转,人力捉襟见肘。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立案登记制和法官员额制相继实施。加之经济快速发展,纠纷日渐增多,到2015年底,该院年新收案件达到7000余件,法官人数却从81名缩减到53名,案多人少的问题加剧。
司法效率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如何既确保司法公正,又提升办案效率?
2016年底,该院新一届党组在调研分析后,依托19个审判团队,探索“繁简分流”。
在立案阶段,有立案调解团队负责快速调处矛盾,一些双方没有争议的新案件,在该阶段通过调解,可快速办结;在审判阶段,有刑事速裁团队和民事速裁团队,分别负责办理刑事简案与民商事简案,繁案交给专业团队精细审理;
在执行阶段,对于能够快速查控财产的案件,由快速执行团队迅速处置,对于执行难的案件,由专门团队以“一案一策”方式精细化处理。
以往,该院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官,人均年办案量150件左右。“繁简分流”后,办理简案的刑事速裁法官,人均年办案量提升至580件。简案快办团队以全院20%的法官办理了全院50%的案件。
2017年6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被省委授予“湖北改革奖”。
“门诊式庭审”,告别“平均用力”
“啪!”随着法槌重重落下,6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相继结案。
去年7月13日,汉阳区法院民事速裁团队法官开庭审理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旁听群众中,有另外4起类似案件的当事人,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案件办理出现困难。
在法官建议下,这4起案件的当事人旁听了同类案件的庭审。了解到判决依据及结果后,旁听的当事人调整了心理预期,降低了赔偿诉求。当日,这4起案件全部调解成功。
推进“繁简分流”,这种“门诊式庭审”成为该院提升效率的又一项创新。
此外,在刑事案件中,该院将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分批集中开庭,集中宣判,集中移交执行,六成以上的刑事案件得以快速办结。在案件数量最大的民商事案件中,该院探索出“要素式庭审”新模式,在庭审前让原告、被告分别填写案件要素登记表,进行比对,再将庭审集中在双方的主要分歧点上,庭审时间仅为普通民事案件平均庭审时间的30%。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繁简分流”有利于将更多司法资源用于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简单的案子办得更快了,复杂的案子办得更细了。”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需要耗费大量精力的复杂疑难案件,该院会召开庭前会议,进一步规范证据目录、清单归类排序,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查明事实、保障诉权。精审之下,判决更加公平公正。
2017年,该院审理的案件中,上诉率同比下降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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