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告示“不得拍摄”有人仍拍得欢 律师提醒:他人泳装照随意发或有侵权风险
图为即使泳馆墙上有告示,仍有人不在意依旧随便拍照
楚天都市报记者刘利鹏
“泳池内禁止拍照摄影”,在武汉不少游泳馆的墙面上,均可以看到类似的告示。楚天都市报记者连日来走访却发现,有一些人在泳池内随意拍照录像,泳池方出于各种考虑,也并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律师提醒,未经他人允许摄录影像,并造成相关后果的,将要承担侵权责任。
市民
泳池内泳客随意拍照
“馆方明明有告示,却为何不执行呢?”前日,家住南湖的丁女士向记者反映,上周她带孩子去洪山区文体中心游泳馆游泳。进入泳池后,墙上明明贴着“禁止拍摄”的告示,但一些泳客还是拿着手机随意拍摄,工作人员也没有来劝阻,“感觉很不好”。
记者来到该游泳馆,发现拍照现象确实较为普遍。该馆分为深水池和浅水池,深水池基本均为成年人游泳,浅水区有不少小朋友练习游泳。四周的墙上贴有多则告示,其中一份为“严禁拍照摄像”。
但进入浅水区,记者就看到两位家长在拍摄泳池里孩子游泳的影像。一名身着“救生员”字样T恤的男子,上前告诉这两位家长不要拍摄,并指了指墙上的告示,但两位家长说“只拍自己的伢”,手上也没有停止拍摄。救生员摇摇头走了。
记者上前询问救生员,这名救生员回答:“他们要拍怎么办呢?我又不能把他们的手机抢过来。”
调查
泳馆内拍照无人阻止
记者又走访了洪山体育馆英东游泳馆、武钢体育中心游泳馆等多家泳馆,发现泳池内均张贴有禁止拍摄的提示,但少数泳客仍用手机随意拍摄。
记者在英东游泳馆看到,当天前来游泳的人不少,尤其在浅水区,多人拿着手机拍摄。其中一名女子拍孩子的游泳照,旁边几名男子立即游开。旁边就是坐在瞭望椅上的救生员,但对此并无提醒。
在武钢体育中心游泳馆,3名女孩拿着装在防水套里的手机在泳池内自拍,救生员也未提醒。
记者采访了多人,发现他们对泳池内拍摄的态度不尽相同。家住青山区的刘先生说,只要不拍到自己就无所谓。家住中南路的谢小姐却觉得,泳池毕竟较为特殊,大家穿得都比较少,如果随便拍照甚至传到网上,就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
律师
影像随意发或构成侵权
洪山区文体中心游泳馆值班经理左女士说:“我们看到有人拍摄都会上前提醒,但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泳客一定要拍,我们也没办法。”英东游泳馆值班经理龙先生则称,来游泳的人多时,救生员主要去照看大家的安全,人少时才有空提醒不能拍摄。
昨日,湖北省体育局相关人士介绍,类似的告示属于游泳馆自主管理范围,“泳馆内能否拍摄,相关政策法规尚无明确规定。”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许高真律师认为,拍摄者在泳池拍到他人,若是出于善意、内容积极向上,就不构成侵权;若拍摄者将照片用于商业行为,或在朋友圈等传播后对他人造成负面评价且有损害,则构成侵权,须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阅读
- 08-10靠居民楼太近噪声屡被投诉 地铁工地
- 08-10苹果手机频遭赌博色情信息骚扰 专家
- 08-10泳池告示“不得拍摄”有人仍拍得欢
- 08-10提前还款或迟1小时还款也算违约 洪山
- 08-10广州一大厦437人上班时集体被抓 这是
- 08-10父亲举牌“转让女儿救儿子”?这是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