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技术到市场,有断层,有阻隔——如何跨越“死亡之谷”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会君 江卉
为什么科研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效益?
置身科研一线,中国科学院院士、武汉大学教授张俐娜认为,有的是因怕担风险,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激发。
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时,张俐娜坦言:“我在实验室发论文,每年都能拿到30万元到50万元的奖励。一旦自己独立走出产业化步伐,每一步都意味着风险。”
风险有多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所长徐旭东生动比喻:“从十八世纪法拉第发明发电机,到如今的三峡大坝水电站,中间经历了多少艰难!技术发明到应用开发、中试放大、批量生产、满足用户体验,绝非一蹴而就。”
从技术到市场的断层,西方发达国家称之为“死亡之谷”,徐旭东将之比喻为“达尔文死海”。
“死亡之谷”,如何跨越?
政策之间衔接不畅——
30多个技术转让项目因审批夭折
推动成果转化,政策并不少。
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至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体系“三部曲”形成。
据此,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所获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在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给予奖励和报酬后,纳入本单位预算,用于研发和成果转化。
但是,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科研成果被界定为国有资产,处置时要进行评估、备案。评估、备案程序不完成,转化工作就无法进行。“学校的程序走下来,至少得四五个月。”张俐娜说,做“低温溶解纤维素”技术的转化,他们安排专人跑审批,即便如此,也耗费了好几个月。“我还有走审批流程走了4年的案例。”中国工程院院士、昆山杜克大学校长刘经南笑言,“不知吵了多少架,真是搞伤心了。”
刘经南说,实验室内部,专利有关的科研人员都要签字同意,用了两年;内部流程走完后,再到学校,涉及好几个部门,不断开会统一意见,又用了一年;拿出去评估,花了半年;最后到教育部,用了半年。转化审批2013年启动,到2017年才结束。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局一项调查显示,武汉大学2017年有30多个技术转让项目,因审批过程太长而夭折。
“成果能卖多少钱,市场说了算”——
呼吁将科研成果所有权赋予研发者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科研成果转化的审批可以精简一些,给大家腾出更多时间精力专注主业。”张俐娜说。
有一套评估、审批程序,大家能理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国有资产被贱卖。
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科技成果只有进入市场之后,才能实现价值,这其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今天这项成果被评估值10万元,10年之后在市场上估值1亿元,那能反过来说,当时开校长办公会的人,把国有资产贱卖了?“一项成果能卖多少钱,应该由市场说了算。科研成果是教授大脑里的东西,像他们的孩子一样,谁说要贱卖,教授会第一个不同意。”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韩道说。
2018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
韩道认为,这将是一个探索科研成果所有权变革的强烈信号。“创业创新是要宽容失败,而国有资产是要保值增值,两者本身就有冲突。”韩道说,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科研成果转化最重要的关卡,呼吁加快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明确的科技成果所有权。这不仅可大大提高其进行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科技成果也必将拥有更持久的生命力,释放出更强大的生产力。
上世纪70年代,美国2.8万件专利睡大觉,转化率不足5%。1980年,美国颁布《拜杜法案》,大学的研究成果、专利如何处置,企业、学校、发明人三方说了算。这一制度的创新,掀起了美国技术界和产业界联姻的浪潮。
经济学家薛兆丰在《为创新确权——饼的分法决定饼的大小》一文中分析,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一派可以简单称为“投入派”,这一派基本认为谁投入就归谁所有,比如政府给了资助、大学给了资源,这些基础上做的发明创造,就是投入者、委派者所有;另一派则是“产出派”,就是谁能把想法用得最好,发明创造就归谁所有。薛兆丰认为,《拜杜法案》是遵循“产出派”原则制定的,虽说专利是在政府资助下产生,但专利攥在政府手里,发挥的价值有限,不如把其商业开发权“送”给发明人。只要它能带来经济效益,造福社会,也不枉纳税人的血汗钱,不辜负政府的厚望了。
利益分配不同,努力方向也不同——
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高校考评体系
体制机制创新,才能深层次释放创新活力。
美国除了《拜杜法案》,在科技创新方面还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比如,《联邦技术转化法案》规定,在联邦政府的钱投入到一定程度后,必须成立有专职人员负责的技术转化办公室,负责实验室研究成果的商业转化。“相比之下,我们的高校还是唯论文主义,论文好了,评院士、评长江学者都有依据。”张俐娜认为,这样的考核机制也束缚了科技成果转化。
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局综合协调部部长黄静介绍,该局在调研中了解到,在高校绩效考核中,由社会需求单位提供的横向课题,往往只能算由国家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纵向课题的一半分值,甚至更少。这种机制导致老师对研究出来的成果,是否能进一步转化不太关心。高校“重纵向、轻横向”的现象普遍存在。比如,武汉大学每年横向项目经费4亿多元,只占总科研经费的三分之一左右。
薛兆丰说,利益分配的方式不同,大家努力的方向也不同。若按照发表论文的篇数来奖励,大家就努力发表论文;若按照商业转化后的实际收益考核,大家就会在应用方面努力。
对此,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局建议,改革高校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日常考核管理及评定职称时,对横向、纵向课题的考核设置相同或相近的计分比例,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指标,鼓励技术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国家支持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从源头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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