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上半年发放高龄津贴4.69亿元 百岁老人达1947人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康、通讯员梅凯)8月21日从省老龄办获悉,上半年我省发放高龄津贴经费约为4.69亿元,同比增长13.2%,惠及127万余名高龄老人。
据悉,今年来我省多地提高了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在80—89周岁年龄段,江陵、监利、洪湖、天门等地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仙桃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60元。在90—99周岁年龄段,潜江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阳新、荆州市沙市区、江陵、监利、洪湖、仙桃、天门等地均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60元或80元提高到100元。对百岁以上老人,全省绝大多数地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不等;鹤峰县每人每年1万元,为全省最高。
据统计,全省现有百岁以上老人1947人,其中武汉市330人、襄阳市220人、宜昌市123人、荆州市296人、孝感市161人、荆门市154人。我省最高龄老人现今114周岁,是生活在随州市曾都区的一位老奶奶。
省老龄办负责人介绍,下半年,全省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将继续推动提标扩面,在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高龄老人健康状况等因素的情况下,分类落实好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提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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