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将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17个市州相关设施明年全部建成
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通讯员曾佳)8月22日从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获悉,我省提速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17个市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计划今年完成前期工作,明年建成,后年正常运营。
据省住建厅初步统计,我省每年产生各类建筑垃圾超过8200万吨。目前,我省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40座,实际年处理量仅1600多万吨,其中资源化利用被转化为再生建材的数量很少。规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极为缺乏,大量建筑弃料乱堆乱放。
对此,《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各市、州、直管市都要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今年以来,我省已建成武汉市长山口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仙桃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两座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2500吨。全省在建卫生填埋场9座,焚烧厂9座,水泥窑协同处理设施1座,预计新增日处理能力7815吨。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虽然全省处理能力持续提升,但仍存在短板。据统计,全省97座规范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规模3.72万吨,但我省城乡每天产生垃圾量约4.7万吨,存在近1万吨的处理缺口,大部分县市区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采用焚烧处理方式。进一步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工作体系,确保每个乡镇今年至少建成一座符合标准的垃圾压缩转运站,40%的村达到收运设施配套建设要求,并按照每300人至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足额配备村湾保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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