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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务公开制度在湖北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8-08-23 08:17:43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阿虎 阅读量: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进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印发了《湖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本报8月20日全文刊登,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是湖北省委推进党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张进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印发了《湖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本报8月20日全文刊登,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是湖北省委推进党务公开制度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细则》的出台有何现实意义,其中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8月20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祝捷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的专访,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推进党务公开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一项新作为,有利于推动形成党更加自觉自信、更加开放透明的新气象,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祝捷说。

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关键。党的十九大之后,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为党务公开确定了基本原则、重要制度、主要内容和程序,为党务公开制度奠定了基础、明确了方向,是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介绍,《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是党中央从全党推进党务公开的全局出发制定的重要党内法规,具有全局性、原则性、基本性,需要各地方党委在不抵触上位党内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实施性、创新性立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二十五条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我省制定实施细则的主要规范依据。

《实施细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为遵循,以湖北省党务公开面临的问题为导向,对党务公开制度在湖北的贯彻落实作出了诸多实施性、创新性的规定和安排。

祝捷认为,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时期,颁布施行《实施细则》,为我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提高全省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实践性和操作性

“党务公开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在把握党务公开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祝捷表示。

党务公开首先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务公开必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这个根本要求,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根基。《实施细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党务公开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党务公开也是一项政策性和操作性兼具的工作。

祝捷介绍,《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了党务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程序,《实施细则》根据我省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践,把这些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程序进行具体化,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创新。

在名称上,《实施细则》定位为“细则”,即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适用于湖北省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突出实践性和操作性。

在内容上,《实施细则》没有照搬照抄上位党内法规,而是根据地方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的实际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实施细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更加具体、程序更具可操作性、体制机制更加明确,完全符合“细则”的定位,能够对地方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实践工作发挥操作指南和解疑释惑的作用,从而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党务公开的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实施细则》大胆创新,有几个亮点值得关注。”祝捷介绍,《实施细则》在不抵触上位党内法规的前提下,瞄准问题、解决问题,进行必要的制度创新,形成一系列有利于地方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制度路径和框架,有效回应了地方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在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内容基础上,按照不同社会主体中基层党组织为分类依据,增加了党的基层组织还应当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和工作特点公开的内容,这些增加的公开内容,紧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点和实际,切合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对于党务公开的需求,对于丰富和深化《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对基层党组织应当公开的内容有着重要的实践价值。

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的“提出—审核—审批—实施”四项程序基础上,增加了“反馈”作为第五项程序,规定党的组织有关部门应当收集、整理公开后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的组织报告,并视情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公开,重要情况应当按程序及时报告和处理。“反馈”程序作为一项创新性程序,使得党务公开的程序更加完整,也有利于增强党务公开在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方面的作用。

增加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对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仅有原则性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建立健全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领导体制,明确建立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厅(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党的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履行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务公开履行领导责任,明确建立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从而丰富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内涵和具体内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贴近基层、贴近民生

“党的建设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不仅关系着党的各项建设的成效,也关系着民生福祉和高质量发展。”祝捷说。

他认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行使对党的组织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已经成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扶贫攻坚、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反“四风”、拆迁安置等问题上,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度持续增强,相关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和国家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样,成为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有的省区市在村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方面制定了专门的党内法规,有的地方则在扶贫攻坚领域引入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已经成为加强党同人民血肉联系、增强党的组织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关键。《实施细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建设置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中,积极回应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对于党务公开的需求,贴近基层、贴近民生。《实施细则》规定了党务公开新形式,包括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祝捷表示,制定颁布《实施细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接下来关键是要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党务公开制度在湖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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