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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剑力斩社会毒瘤——鄂州熊才祥等31人涉黑案庭审侧记

发布时间:2018-08-25 07:40:48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阿虎 阅读量: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戴劲松 通讯员 周国旗 万礼8月10日17:40,历时3天的熊才祥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在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庭审结束。这是该市建市以来审理规模最大的一起案件。等待以熊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戴劲松 通讯员 周国旗 万礼

8月10日17:40,历时3天的熊才祥等31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在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庭审结束。这是该市建市以来审理规模最大的一起案件。等待以熊才祥为首的这一涉黑团伙的,将是针对他们13个罪名、45起违法犯罪事实的正义宣判!

盘踞城区作案10余年恶名昭著

“才子”,这个绰号曾令当地一些企业老板闻之色变。他的真实姓名便是熊才祥,因涉嫌串通投标罪,于2017年2月24日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后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年3月31日被批准逮捕。

随着警方调查深入,一个长期盘踞鄂州城区的涉黑团伙浮出水面。今年6月14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被告人熊才祥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31名成员,组织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绑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巨额钱财,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庭审中,根据公诉人起诉,该组织犯罪行为始于1994年,逐步形成恶名。2005年6月,熊才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处有期徒刑3年,同年7月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熊才祥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实施“2006年9月砍伤周某等人案”“2007年4月华堂景苑聚众斗殴案”,恶名更甚。

2010年,为谋取组织经济利益,熊才祥与郑槐彬相互勾结,介入鄂州市建筑工程市场;2011年后,邀约王友家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后又指使其手下多人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

起诉书称,以熊才祥为组织、领导者,形成了由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一般成员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串通投标,严重扰乱鄂州市建筑工程领域正常秩序,通过强迫交易强揽工程,致使多家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先后向14名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向26名群众或企业业主发放高利贷并致其债台高筑、经营亏损。

被告悔罪和公诉警示均发人深省

“年少无知,严重伤害他人、亲人。恳请法庭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做一个知法、懂法的人。”“可怕的是知错不改,我愿接受法律制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对家庭负责的人。”“我愿向受害人表示道歉,承担法律后果。40岁前,我是混日子,以为有几个兄弟跟着,很有滋味。40岁时,我有了一个孩子,才知道什么叫牵挂,什么叫温暖。我希望早日回归社会,回到妻儿、父母身边,担起为人父、为人子、为人夫的责任。”

……

当庭审进入被告人陈述阶段时,31名被告人全部当场认罪忏悔。

作为主犯,熊才祥在庭审中数度落泪,他陈述道:“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我都认罪悔罪,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深深歉意,以后将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我不想我的孩子过早地走上社会,养成坏习惯,我愿接受法律作出的公平公正的制裁。”

到了提出公诉意见阶段,公诉人的宣读更是振聋发聩。“有的有家庭有事业,却因交友不慎走上犯罪之路;有的‘90后’本应年轻有为,却过早走上社会,染上哥们义气走进铁窗;有的本该改过自新,却不思悔改,以恶为荣。”“人心都有向善的一面,如果早日明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理,今天就不会站在被告席上。有的人不仅不如此,反而变本加厉,犯下严重罪行,其行为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影响,实在是可叹、可悲、可恶。”

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源自社会的和谐稳定。公诉人最后的警示掷地有声:“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团队,我们绝不姑息,决不纵容。在这里,我们告诫那些游走于犯罪边缘的人,迅速悬崖勒马,遵纪守法,警告那些黑恶势力组织成员赶快受案自首,接受法律制裁,使自己能够早日重新做人,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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