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多部门联合召开非法上路三(四)车综合整治攻坚部署会
中国访谈网10月18日讯(俞礽建 应钦)截止至10月15日,福建将乐县第一阶段的三(四)轮车回收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根据统计9月17日至10月15日,该县共回收封存办理临时序号登记的三(四)轮车902辆,成效显著。为巩固工作成效,为全面取缔该县城区三(四)轮车交通乱象这一顽疾,10月15日下午,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城监大队等部门联合召开非法上路三(四)轮车综合整治攻坚部署会,多部门形成合力,全面开展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非法上路、非法载客的三(四)轮车专项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该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城监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及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交警大队戴燕明大队长主持。
会上,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詹道曦介绍了全县第一阶段有办理临时序号登记的三(四)轮回收工作情况,并对交警大队下阶段工作推进进行了详细介绍,要求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要与其他执法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路面整治工作取得最大成效。戴燕明大队长在会上就上午将乐县委、县政府对三(四)轮车综合整治部署精神进行了传达,并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对整个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听取整治方案后,交通执法大队、城监大队负责人先后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会坚决按照将乐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精神,依法依规、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本次整治行动,将对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的非法上路三(四)轮车,一律扣留车辆,并由交警大队按规定给予处罚;对非法改装、销售三(四)轮车的,一经查处立即移交给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理;对三(四)轮车从事非法运营的,按非法载客运营一律扣留车辆,由交通执法大队依法处理;对占道经营的三(四)轮车一律扣留车辆,由城监大队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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