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聚焦”增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
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增强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法监督,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刑事执法机关和治安行政机关,其执法规范化建设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全局。
聚焦改革创新,营造“全面从严”执法环境。紧紧围绕“全面从严”这一要求,以推行案件办理统一入口、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三统一”为内容,以执法监管中心建设运行为平台,以执法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手段支撑,以实现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全力开展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动法制工作向更加注重数据支撑、合成规范、体系保障方面发展,努力构建长沙公安“规范执法”品牌。一是要推动执法监管中心规范运行。二是要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进一步建好建强市局、分区县(市)局、派出所三级受立案管理室,实现受立案工作统一归口管理,确保所有接报警、接报案和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全面网上记载,一律录入执法办案系统流转,并网上自动生成接受理回执,对上门报案的群众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收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三是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所有刑事案件的立案、刑事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一律实行网上审核审批;法制部门从立案开始进行审核监督,并将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重点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审核监督范围,强化对案件质量控制,努力实现在案件数急剧上升的情况下,执法质量和效率仍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着力解决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不对称”突出问题。
聚焦主体建设,打造“忠诚过硬”执法队伍。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全面梳理公安法定执法权力和责任,形成公安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激励广大民警“多办案、办好案”,以“不捕不诉不判案件”“阳光警务投诉”“检法监督数据”“民调警调”“涉警执法舆情”等执法负面清单为导向,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个案核查等检查整治活动。要坚决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二是着力提升全警执法素质。将执法资格作为民警公务员考核、晋职等方面的前置条件,倒逼民警学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要紧紧围绕刑事案件“三统一”机制、行政执法等方面内容,通过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方式对全局各二级机构法制民警进行轮训,不断提升法制专业队伍和全警的执法素质。三是扎实推进执法制度建设。要始终坚持将执法制度建设作为规范民警办案行为的有力抓手,不断完善执法标准,切实明确执法岗位职责、裁量标准、执法执勤动作和语言规范、多发性案件取证标准,为民警执法提供遵循。
聚焦科技支撑,健全“智能高效”执法机制。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紧紧围绕科技信息化手段这一重要支撑,以“规范、智能、高效、便捷”为目标,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智能化水平。一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要依托省厅执法监管平台,进一步整合、完善执法各环节数据,加快对接公安内部各业务系统,汇集纪检、督察、监管等管理数据,规范警情网上录入、网上流转,推动与网上执法办案、执法公开深度融合,实现应用共享、数据共享。二是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着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提质升级和规范管理。法制部门要主动承担起执法办案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任,着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提质升级和规范管理,通过规范的流程管理、智能的监督管控,全面遏制 “刑讯逼供、非正常死亡”等各类执法突出问题。三是推动执法数据分析。要运用执法大数据分析识别高风险警种部门、岗位、案别、环节,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供参谋,为分类施训、执法专项整治提供条件,为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提供参考,为领导依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分析的问题应由专门部门进行落地查实,提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完善执法管理机制建议。
(资料图)
车丽华深入基层检查公安执法工作
(作者: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车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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