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对大气污染一法一例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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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7日起对哈尔滨、绥化两市《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波参加了检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检查组将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方面的情况;依法加强综合治理,推进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拆并改、控制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扬尘、秸秆焚烧、污水处理等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开展考核问责情况。同时听取各方面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当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与龙江人民的期盼还有很大距离,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巨大的压力,我们必须继续下猛药、出硬招、抓整改,坚决打赢这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抓紧抓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前,燃煤污染物排放、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是我省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我们要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针对这些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狠抓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针对燃煤电厂、焦化厂、钢铁等煤炭消耗多以及排污大户的企业,全力推进高标准的治理,通过严格的执法监管确保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设施的改造和有效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治污的作用;要彻底淘汰燃煤小锅炉;要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加强部门联合作战能力,严格控制火烧连片现象,积极改善秸秆综合利用率低的现状,疏堵结合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制定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在农业机械购置、秸秆还田作业和畜禽饲料利用上给予补贴,对利用秸秆发电、气化、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秸秆的企业,加大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支持,为秸秆禁烧工作提供有效支持;要坚持淘汰黄标车工作力度不减,综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鼓励和引导百姓建立绿色出行理念,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要求,要严格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例”,杜绝执行制度不到位、不严格的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同时,强化过程监管,解决执法不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对企业生产过程实施在线管控,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加强环保基层队伍建设,严肃追究失职渎职的行为,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公信力。建立健全追究环境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法律实施机制,依法查处大气环境犯罪案件,提高环保执法的威慑力。大气污染防治涉及的领域很多,职责交叉重叠的情况也很多,各政府部门要有全局观念,积极协作,在条线之间、条块之间、区域之间紧密配合,形成执法监管的合力,不留死角,整体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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