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前三季净利200亿 经营现金流净额降30%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今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50亿元,同比增长59.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84亿元,同比增长6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87亿元,同比增长60.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88亿元,同比下降29.96%。
三季报数据还显示,报告期内,贵州茅台经销商数量共增加了653个,其中国内增加了634个,国外增加了19个。据了解,茅台一直在积极削减大商数量,增加小商,以强化对于渠道的控制力。今年5月3日,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在茅台酒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座谈会上表示,一定要守好“批发价不超过1200元、终端零售价不超过1300元”的两条红线。
此后的5月18日,一份关于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追究重庆怀茅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违约责任的通报》在市场流传,茅台将对重庆15家违约经销商进行重罚,即暂停办理茅台酒业务。加上今年2月份、4月份处罚的经销商数量,仅仅一个多月,已有104家经销商被茅台处罚。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值得注意的是,茅台给高管的股权激励政策,即所谓的“金手铐”,能否在今年四季度进行兑现,依旧成谜。对于该兑现问题,茅台在报表中未做表态。
据了解,早年,在贵州茅台进行股改时,控股股东茅台集团曾承诺要在上市公司层面实施股权激励。2014年7月,贵州茅台进一步发布公告称,考虑到相关承诺事项的特殊性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控股股东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7年12月底前推进制定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的股权激励办法,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今,2年多时间过去,也距离2017年收官剩下不到3个月时间了,该承诺兑现即将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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