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受贿案一审开庭
中国访谈网10月20日讯 (本网记者) 10月18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受贿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凯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志伟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志伟在担任郴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郴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法律服务及款项拨付等事项上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亲属李晴、张春阳、何劲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7.3489万元,其中人民币853.7101万元、港币12万元、美元1.1万元、价值16.8万元的金条500克。 该案是株洲中院审理的第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志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志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纪委监委、政法系统干部及社会各届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来源:三湘风纪)
中国访谈网编辑部执行总编 张国军 责任编辑 华光
相关阅读
- 05-11勇于担当、敢打必胜,坚决打赢“拉网剿
- 05-11湖南省邵阳市禁毒委召开“拉网剿毒”
- 05-11中医传承人——记湖北省枣阳市成名血
- 05-11网红医生张文宏:华为演讲耽误“新冠肺
- 05-11武汉新增5病例,涉家庭间传播,均由无症
- 05-11两天曝确诊病例,武汉一街道书记丢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