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受贿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19-10-20 12:40:54 来源: 责任编辑:张国军 阅读量:
0月18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受贿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凯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志伟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志伟在担任郴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郴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

    中国访谈网10月20日讯 (本网记者) 10月18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受贿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凯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志伟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志伟在担任郴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郴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法律服务及款项拨付等事项上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亲属李晴、张春阳、何劲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7.3489万元,其中人民币853.7101万元、港币12万元、美元1.1万元、价值16.8万元的金条500克。 该案是株洲中院审理的第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志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刘志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纪委监委、政法系统干部及社会各届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来源:三湘风纪)

中国访谈网编辑部执行总编 张国军   责任编辑 华光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