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滚动新闻
0

中央指导组约谈后 武汉洪山区副区长撤职

发布时间:2020-02-16 18:08:45 来源: 责任编辑:张国军 阅读量:
近日,因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认真不坚决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武汉市洪山区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医疗救治组组长王在桥被政务撤职。

  近日,因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认真不坚决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武汉市洪山区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医疗救治组组长王在桥被政务撤职。

  经调查发现,王在桥——

  不认真执行上级集中隔离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的决定,导致洪山区大量密切接触者未被及时集中隔离;

  未督促开展全区病毒消杀专业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导致集中隔离点病毒消杀不规范不彻底,增大了交叉感染风险;

  医疗救治工作协调不力、衔接不到位,发生了部分患者送医院救治过程中长时间滞留的问题;

  落实“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工作要求严重不到位,以致大量患者未及时入院收治,造成恶劣影响。

  王在桥 资料图

  王在桥出生于1966年7月,武汉本地人,曾任洪山区审计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审计局局长、区政协副主席,2016年任洪山区副区长,分管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出版、体育、扶贫攻坚工作。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洪山区因在“应收尽收”上存在不足,近日被中央指导组约谈。

  “我们收集了近期有关应收尽收的问题线索,洪山区有200余条;你们是不是工作不够细,还没做到位?”中央指导组约谈洪山区区长林文书时说。

  “这段时间我们克服了许多困难,也做了不少工作,但也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回去后我们马上对照问题一一整改,补齐短板。”林文书回答。

  约谈后,洪山区很快开始行动。2月12日,洪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1号通告——一则“寻人启事”:“现广泛寻找居住在洪山辖区的未收治和未隔离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

  通告表示,将向“四类人员”分类提供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不漏一人,并附上24小时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

  除王在桥外,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查处了3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案件,分别是——

  一、青山区政协党组织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四级调研员张德芳擅自外出较长时间离岗。

  1月21日,张德芳在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擅自离汉,在工作人员6次联系时均隐瞒外出去向,直到2月2日才向组织承认外出。

  张德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青山区政协党组织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不严格,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迎春受到诫勉处理,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乐敏霞受到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处理;负责机关干部人员管理的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丽萍失察失管,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李军疏于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帮扶社区未落实工作人员到岗。

  该站根据武汉市有关要求,安排8名工作人员轮流到武昌区杨园街电力新村社区帮扶防疫工作,2月7日至11日工作人员未到岗。

  该站党总支书记徐久平、站长彭青顺督导、检查不力被约谈;负责安排帮扶工作的政工科长王领没有安排落实干部职工下沉社区帮扶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硚口区长丰街对辖区某患者漏报信息、未有效组织治疗。

  长丰街正康社区向街道漏报辖区居民程某某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人信息,街道、社区未有效组织治疗,程某某在家自缢身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正康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涂樱、副主任吴爱勤明知程某某病情却未按规定作出合理处置,漏报信息致使街道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二级调研员孙遂义履行包保社区职责不到位受到诫勉处理,街道工委书记徐启平统筹不够、工作不细致深入被责令作出检查。

  此外,2月15日,黄冈市纪委通报,该市蕲春县政府副县长、刘河镇党委书记丁纳新被免职和党纪立案审查。

  丁纳新 资料图

  通报指出,丁纳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组织领导不到位,落实战时决策部署不及时,执行“四个集中”防控措施不担当不作为,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指令打折扣、搞变通,工作推进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

  黄冈是湖北疫情较严重的地区,截至2月14日24时,蕲春县累计确诊病例268例。而在蕲春县,刘河镇的确诊人数达59人,仅次于县城漕河镇。

  “战疫”当前,不容丝毫松懈大意,我们犯下的任何一个错误,对患者来说都是雪上加霜。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履职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奋斗!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Fangtan.org.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访谈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国访谈网 中国经济报刊协会

About us 关于我们 权利声明 商务合作 广告服务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Fangtan.org.cn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Copyright 中国访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fangtan@fangtan.org.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