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边缘,责任方(宏立城集团和中建四局三公司贵州公司)竟藐视生命
2020年5月10日凌晨,我儿子(杨通锡)在路过贵阳市花果园M区时,天有不测风云,一场意外降临到我儿子身上,他在M区9栋2楼楼梯处发生了意外摔倒,责任方竟然藐视生命,一再推责且拒绝出面协调,公理何在?
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等待120急救
事发当时,楼道现场灯光昏暗且并无任何安全提示牌和安全防护,护栏有一块玻璃空缺,刚好扶空后掉下楼梯,头部着地当场昏迷不醒。同行的朋友见此状况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和110备案,立即将我儿子送往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由于当时楼梯台阶挡住了脚,导致头直接落地,对脑部造成局部重创,危及生命安全需要立马做手术,医院在和家人取得联系后连夜做了开颅手术,至今还在ICU抢治,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随时都可能离开人世。我听闻噩耗连夜赶往医院陪护,只希望儿子能够尽快脱离生命危险。
入院后伤情严重
入院门诊
次日我们联系警方咨询,警方让我们联系社区中心查询施工单位(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和管理单位(贵州宏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房开公司(贵州宏立城集团有限公司)等责任方寻求一个说法,未曾想初步沟通后三方竟相互推卸责任拒绝出面解决问题,偌大的公司竟无一人站出来谈及此事。
责任三方单位
刚开始联系贵州宏立城房开集团,对方说让我们找管理单位协调,联系管理单位后,管理单位说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并让我们去联系,最后联系施工单位的时候,施工单位竟说他们已经完工并交接给房开集团(现场属于施工即将完成状态,但是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牌,就连没有玻璃挡板的护栏也没有提示标识)。
事后施工单位做简单防护
事发第二天中午,施工单位(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在得知消息后派遣人员现场查看并做简单的安全防护,直到现在都没有对该施工场地进行全面标准的安全防护和警示。管理单位(贵州宏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则是在部分入口处进行简单的围栏来阻止行人通行。试问这样的安全措施合理吗?为什么之前不做相应的安全防护?事发后才想着对现场进行管控,难道是心虚了吗?
责任方:施工单位
责任方:管理单位和房开集团
由于脑部伤情严重,5月11日凌晨2点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给家人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这一消息给咱们家人最大的打击,实在想不到我们家唯一的血脉竟然遭此噩耗,但是不到最后一刻我们都不会放弃治疗,并要求医院极力抢救。ICU里面呼吸机,心跳辅助等等设备都用以辅助治疗,加上各种药物的费用每天高达一万多元,这对于我们这个农村家庭来说可谓困难重重。于是通过水滴互助和亲朋好友一起筹集了3万多元,截至发稿前的几天时间里已花费高达8万以上。但是医院给出的预计费用在80万左右,这对于咱们农村人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使出浑身解数也筹集不了这么多钱,关键是医院的情况反映可能钱花了人不一定能救过来,但是我们不会放弃。
治疗后下达病危通知书
我们一家人都靠种地维持生计,家中的经济来源全是我儿子一人务工,虽说生活不富裕,却也其乐融融,每天都有苦中作乐的幸福,都有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向往,可是世事难料,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降临到我儿子的身上。现如今他躺在医院里生死未卜,家中平时生活拮据,没什么积蓄,巨额的医药费让家中情况更是雪上加霜。从我儿子受伤住院多日现如今情况危及,我看着儿子危在旦夕以及巨额的医药费让我心中焦急万分。
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赶赴现场
5月14日我们继续和责任单位联系,只为寻求一个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之前联系的施工单位(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陈经理竟然一天不接电话,最后还直接把我拉黑了,难道拉黑了就能逃得掉吗?房开集团宏立城集团继续推诿说找管理单位。
多次联系责任方无果
实在没办法的情况后我们在警方的协助下再次联系到管理方(贵州宏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说明情况,请求对方出面处理一下这件事,希望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对方却继续逃避责任认为此次事故的责任方是施工方,拒绝出面解决问题并拒绝承担相应的医药费;随后,我再次换号码联系施工方说明了此次事故的缘由——施工方未能按照工地的安全法规在施工处摆放安全告示牌并且不做安全防护措施,从而导致我儿子不小心踩到施工地头部受伤住院抢救,施工方也拒绝承担责任,认为事故的责任在于管理方;在警方协助下进行联系,可三方却仍然在相互推卸责任。
截止发稿前仍然病危
家中两位老人已是高龄,闻此噩耗心中悲痛万分,身体也是日渐消瘦,儿子的伤势加上巨的医药费让我们这个小家难以生存。本应承担此次责任的当事公司(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宏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宏立城集团有限公司)却避而不见,全然不顾一条鲜活的生命正危在旦夕。此次事故所产生的巨额费用,何时能得到解决?天理何在?公理何在?救命的关键时刻,希望责任方拿出态度解决问题。我相信中国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希望得到各级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的重视关注,给弱势群体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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