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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丨恶势力团伙成员蔡某平一审被判刑四年!

发布时间:2020-07-11 16:06:43 来源:中国访谈网 责任编辑:张国军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会议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部署要求,6月29日下午,涟源法院对被告人蔡某平涉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会议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部署要求,6月29日下午,涟源法院对被告人蔡某平涉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被告人蔡某平与吴某慧、王某鑫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涟源市城区、新建街、龙塘等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团伙。被告人蔡某平积极参与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系该恶势力团伙的成员。在此期间,蔡某平伙同他人实施聚众斗殴一次,寻衅滋事二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平持械聚众斗殴,系积极参加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蔡某平的犯罪行为系恶势力犯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平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涟源法院将继续压实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定不移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突出重点,打准打实,全面完成“涉黑涉恶案件清零”工作目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通讯员 王茜妮)

中国访谈网全媒体责任编辑  成晨   长江     值班总编辑蒋安      张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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