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前有“醉酒法官”,后有“错字法官”,竟事发同一县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综合 中国之声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一份裁判文书近日成了“另类网红”,原因令人啼笑皆非——一份只有一页纸的裁判文书上,竟有7处错误。
这份裁判文书的曝光并不是东安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出名”。几天前,就有网友曝光东安县人民法院系统内的一名法官酒后出庭睡觉导致休庭的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一页裁判文书 七处书写错误
这份东安县法院案号为(2016)湘1122执678号的执行裁定书只有一页纸,却出现7处书写错误,包括地名、姓名、性别等。
这7处低级错误包括两处把“东安县”写成“东这县”,把两名被执行人的名字反复写错,把性别“女”写成了“吕”,“身份证号码”写成“身份号码”等。
同一个法院 法官醉卧法庭导致休庭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东安县法院系统内还发生了法官醉卧法庭导致休庭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11月6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2017年8月22日15时许,东安县芦洪市镇法庭开庭公开审理一起侵权责任案件,主审法官魏凯扬开庭时醉倒法庭,拿审判台当床睡觉,最后导致休庭。据现场录制的视频显示,当时场面十分嘈杂,一名男子趴在中间桌子上一动不动,许多群众围观议论。(镇法庭是县法院的派出机构,因此算一个法院。)
东安县人民法院7日证实:经初步调查发现,东安县芦洪市镇法庭副庭长魏凯扬,于今年8月22日中午应同学邀请饮酒,导致当天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宣布休庭,魏凯扬趴在审判席上休息。
当地通报:处理两起事故责任人
11月11日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东安法官醉酒休庭、裁判文书严重差错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将东安法院“法官醉酒致休庭”及“奇葩裁定”两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一并通报。
通报称:东安县芦洪市镇法庭副庭长魏凯扬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职务,并报请县委同意调离法院系统;东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洪涛对文书审查把关不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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