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纪委通报!霍邱村干部被查了,有人把不符合条件的40人列入贫困户…
来源 | 六安市纪委、六安新闻网
一、霍邱县高塘镇付井村党支部书记郑玉昌等优亲厚友、截留扶贫捐助款问题。
经查,2014年,付井村在上报贫困人口时,把关不严,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23户40人列入贫困户,其中涉及村干部亲属5人。2017年3月,付井村结对帮扶单位县第一人民医院给予扶贫捐助款49595元用于村部建设。郑玉昌安排村文书、扶贫专干葛月华从中截留2000元,且未入村账。2015年11月,上述不符合政策贫困户资格被取消。2017年9月,郑玉昌、葛月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扶贫捐助款2000元已入村账。
二、霍山县单龙寺镇扫帚河村文书、民兵营长汪瑞权核减移民人口工作不细致问题。
经查,2017年3月,汪瑞权在移民人口核减工作中,错将扫帚河村小岭组村民汪某某核减为死亡人口,并上报县扶贫移民局,致使县扶贫移民局停发汪某某移民补助。2017年9月,汪瑞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补偿汪某某户移民补助600元。
三、裕安区单王乡太平村支委、文书杨常江在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乱作为问题。
经查,杨常江在明知刘某某户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下,仍为该户申报危房改造,并获得危改资金1万元。2017年8月,杨常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1万元予以收缴。
四、金寨县麻埠镇鲜花岭街道党支部书记刘兴俊把关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经查,2016年4月,麻埠镇鲜花岭街道要武组在已知林某某户直系亲属中存在国家公职人员(其四子为麻埠镇鲜花实验学校小学部在职教师)的情况下,仍将林某某户评为贫困户。刘兴俊作为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户享受扶贫相关政策,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刘兴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某某贫困户资格已取消。
五、舒城县扶贫办副主任高翔扶贫工作落实监管职责不力问题。
经查,2015年,舒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春秋乡文王村、仓房村、胜利村财政扶贫项目四个,四个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发生了变更。高翔作为项目验收小组负责人,未深入调查核实,即签字验收拨付了项目资金,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力。2017年5月,高翔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作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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