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四个做好”提前预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年12月2日是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更好迎接第六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到来,抚州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提前预热,从11月中旬开始,积极走进社区、家庭、企业、农村、学校积极开展以“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针对性进行宣传,倡导交通安全由社会各界共同创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做好危化品车辆、货运车辆驾驶员宣传。大队以中队为单位,由大队领导带头,积极组织宣传民警走进辖区的含危化品车辆、货运车辆企业发放宣传资料,与驾驶人开展“面对面”教育,教育和引导驾驶人增强安全交通法律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抵制七类交通违法,向企业员工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企业在安全监管上的主体作用,遏制和减少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深入辖区学校,做好以中小学生为重点的教育宣传。大队延续与辖区学校的良好沟通,重点加强中小学校的宣传,上好交通安全课,积极发放宣传资料,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传播积极向上的交通观念,以之为支点撬动社会各界的宣传,在全社会提倡遵守交通法规,形成“小手牵大手,大手带小手”,学校和交警互动,交管与社会各界共创良好交通形势的局面,提前预热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工作。
三是依靠宣传阵地,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首先,大队做好路面宣传,依托执勤点、卡口优势,要求上路执勤的民警对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重教育、轻处罚,在现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给他们上好“一堂安全课”,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并积极向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提醒驾驶人安全行车、谨慎驾驶,做到“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其次,利用警用宣传车、农村大喇叭在农村巡回宣传,积极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带动广大农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搭乘农用车、三轮摩托车、非法拼装车以及超员车、“带病”车等,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同时,大队在积极利用led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语,在路面宣传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提醒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做好预热。
四是强化与媒体沟通,做好自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大队加强与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媒体的舆论优势和影响力,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范围。并且良好使用大队自媒体平台,利用微信微博、短信平台及时发布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及路况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出行参考;利用今日头条实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预热工作,充分扩大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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