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机场新航站楼未按时启用被纪委问责:损害政府公信力
11月16日,湖北襄阳纪检监察网发布一则《关于襄阳机场新航站楼未按时启用的问责通报》。
通报指出,襄阳机场新航站楼原定于6月18日启用,但因各种原因,经市委市政府多次协调、督办后,启用时间一再推迟,至9月底,仍未启用,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因工作不力被严肃问责。
问题通报如下——
襄阳机场改扩建项目是湖北省、襄阳市重点建设工程。为促进新航站楼顺利建成并及时转场启用,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督办。
3月27日,市政府召开专题督办会,根据指挥部意见,议定在5月10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工作,6月18日新航站楼转场启用。
5月4日,市政府再次召开督办会,要求在5月20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工作,确保6月18日新航站楼转场启用。
因机场内供水、供电工程未完工,无法进行消防及行业验收,新航站楼未能按照议定时限在6月18日投入使用。
6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重点项目汇报协调会,明确要求9月底前完成转场启用并向社会公开。
因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员作风不实、整改不力,新航站楼仍未能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于9月底启用,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
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因工作不力被严肃问责。为教育警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襄阳机场改扩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存在督办、协调不力问题。一是督办手段单一、效果差。对一些重点工作及协调难度大的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督办手段。对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故意拖延工期问题,未能采取积极果断措施加以解决;二是对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存在的严重问题应知未知,情况掌握不清。对项目建设中的消防隐患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对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未能充分掌握;三是未能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消除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阻碍因素。襄阳机场改扩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杜克刚同志因工作履职不力受到严肃批评,并被责令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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