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递员在公告栏张贴了什么,村民都来围观了……
11月15日,人民日报刊出义乌市法院推行法院公告栏的图片新闻。
“送达难”已成为普遍制约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一大突出问题,尤其是公告送达案件的增多对审判质效的影响较大。
义乌法院案件量持续高位运行,2016年受理一审案件超400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1573件,民商事案件中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的有4109件,占民商事收案数的19.05%;2017年截止目前,受理民商事案件19038件,其中公告案件3169件,占民商事案件的16.6%。但是,最终通过公告送达参与庭审的当事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公告送达不但占用人力物力,耗费大量的诉讼资源,且公告“送而不达”、“达而不到”现象比较突出。
从2015年3月起,义乌法院利用邮政网络已经铺到乡村的优势,委托当地EMS邮递员到各乡镇的农村张贴法院公告,并就公告件交寄、邮递员投递张贴及装卷备查等方面进行了一些规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送达人员紧张问题,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这项工作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弊端,例如:按照法律规定公告需要张贴60日,而一些速递人员对公告送达文书张贴地点较为随意,将法律文书张贴在村居政务、党务专窗或者被告家墙上等地方。一方面,在茫茫文件中,法律文书相当隐蔽,难以被看到;另一方面,又很容易被撕毁或者被覆盖,无法保证60天的张贴时间。
“法院公告栏”拉近与乡村村民距离
为解决这些弊端,今年经与义乌市速递物流公司、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磋商,义乌法院决定在苏溪法庭开展试点,进乡村安装“法院公告栏”。截至今年7月底,在辖区各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下,苏溪法庭已全部完成辖区126个村居的公告栏安装工作,专门用于张贴法院开庭公告、判决公告等材料。
在村居办公大楼醒目位置设置法院公告栏,可以规范法院的法律文书张贴地点,保障公告张贴时间,确保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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