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河中队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和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抓好《关于开展严查严管农用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载人行为的紧急通知》(庆公交〔2017〕46号)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宫河中队立足辖区实际,全警动员,全警上路,全方位,立体式开展电动车、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强化路面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宫河中队将消除农用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载人作为“十九大”安保路面秩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落实交通管理定点和巡逻勤务当中,对发现农用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载人的,采取登记记录、警示教育、现场消除的管控措施;对脱审、脱保的摩托车,告知其购买交强险、审验所需证件,督促其尽快办理审验工作,真正做到隐患不消除不予放行。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协同共治。宫河中队极与辖区各派出所配合,建立联勤工作机制,坚持“警力跟着流量走、警力跟着违法行为走”的原则,以定点拦截和巡逻查控相结合的形式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重点整治,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坚持逢车必查,逢违必惩,重点查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酒后驾驶、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该拘留的拘留,该扣车的扣车,该报废的报废,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形成对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中队在农村集贸市场,村部等人流、车流集中点,广泛张贴《甘肃省公安厅关于禁止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通告》,在全社会营造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风气。
从10月1日至22日,中队共查处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867起,醉驾1起,无证驾驶2起,脱保、脱审19起,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1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上一篇:交通宣传进工地 警民共建促和谐
相关阅读
- 03-12营口沿海银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打赢
- 03-12企业医院白皮书V1.0 ——ISTPOS白皮
- 03-12BBG纸尿裤助力一线安心战疫,为“医二
- 03-12长沙市侨联致海外侨胞的一封信
- 03-122020中国(吉林)安全与应急产业博览会
- 03-12中国经济传媒协会联系企业向抗疫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