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撕下“扰民”标签才好规范
近年来,广场舞渐渐在大江南北风靡,甚至被戏称为“中国第一运动”,但这项被参与者喜闻乐见的运动繁荣背后,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从噪音扰民到场地矛盾,都是不应忽视的尴尬现状。体育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这次来自官方的规范,会为广场舞带来哪些改变?(中新网11月17日)
广场舞有没有“扰民”?回答是肯定的。但“扰民”的程度几何?笔者以为却不像一些媒体报道评论的那样严重。事实上,广场舞多数都在公园、广场,比较空旷的马路边也有,这本就是大众公共活动场所,加之广场舞多是交际型、慢步行进型的,所配音乐也多是轻柔的流行曲,而参与者以中老年为主,由此可见,“扰民”程度究竟如何,当客观看待。而城市对广场舞的管控在各地也早有存在,有文件规定,有公园广场亮灯时间限制,这些都有效地预防减少了“扰民”行为。
然而,一些国人视乎习惯了“跟风”,人云我云,有说扰民,扰民就这也扰、那也扰,不分青红皂白,给你“标签”化了。媒体众评纷纭,对广场舞扰民的“标签”化,实际上源于近日体育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彰显了体育总局对广场舞健身的关注,这也是其职责使然,目的就是要规范,并非特指“扰民”,但其中“扰民”之词却被一些媒体和评论人抓为重点,有些“标签”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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