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100 个地方要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
今天,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按照《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市城管局印发《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建设,即在全市中心城区选取 10 个居民小区、10 个行政企事业机构、10 个学校、10 个医院、10 个商场、10 个农贸市场、10 个宾馆、10 个餐饮饭店、10 个窗口服务单位以及有关县(市、区)选取 10 个乡镇共计 100 个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建设(具体详见附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建设明细表)。目前,各项示范工程已全面展开,进入实施阶段。
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按照《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泰城发〔2017〕39 号)规范配置分类设施,广泛宣传,加强技术指导,推行相应的奖惩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示范工程建设分为宣传准备、具体实施、总结完善三个步骤,实施时间一直持续至 12 月 31 日。
为确保示范工程顺利推进,市城管局专门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示范工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每个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分别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实施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示范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协调小组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的协调和调度,对各示范工程单位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每月一调度,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把示范工程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与奖补资金挂钩。对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并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54 号)文件要求,由市文明办将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评比考核。
此外,根据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示范工程建设中的经验,并根据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修正,总结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做法,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样板,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开展。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城管局已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召开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程建设动员会议,学习了方案有关内容,研究探讨垃圾分类示范工程建设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及目标,为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上一篇:惠军工程就业安置座谈会
下一篇: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
相关阅读
- 03-12营口沿海银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打赢
- 03-12企业医院白皮书V1.0 ——ISTPOS白皮
- 03-12BBG纸尿裤助力一线安心战疫,为“医二
- 03-12长沙市侨联致海外侨胞的一封信
- 03-122020中国(吉林)安全与应急产业博览会
- 03-12中国经济传媒协会联系企业向抗疫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