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给予人文关怀,3年后服刑人员从监狱写来感谢信
11月8日,大悟县人民检察官魏红玲收到一封来自孝感监狱的信。
楚天都市报11月17日讯(记者陈咏 通讯员覃小芬)11月8日,大悟县人民检察官魏红玲收到一封来自孝感监狱的信。“尊敬的魏科长,您好!我是2014年10月23日晚发生的一起案件的其中一个被告人杨明(化名),现在在孝感监狱服刑改造……”来信者,是检察官魏红玲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中的一名罪犯。
2014年10月13日,大悟城区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杨明作为主犯之一经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最终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而魏红玲就是该案的公诉检察官。
杨明在信中写道,他刚拿起起诉书的时候,曾经恨过、在心底骂过魏红玲。但是魏红玲却丝毫没有表现出对他的厌恶和蔑视。“中午休庭吃饭,我压力大,不想吃饭时,您还帮我打饭、夹菜、盛汤,并对我说开庭还要几个小时,多少吃一点。还说看守所油水少,多吃点肉。那一刻,您像一位亲切的邻家姐姐,泪水差一点滴落在饭盒里,心里更是暖暖的……”
杨明在信中说,目前监狱的生活已基本适应,在余下的刑期里,将把刑期当学期,把服刑当做一次人生的洗礼,把改过当作人生的转折,安心改造。
杨明的这封亲笔信语句流畅,字迹非常工整。在大悟检察院传递开来,让大家惊叹不已,更对字里行间流露出的真情实感感动不已。
收到信后,魏红玲特地把3年前的卷宗调出来看了一遍。看着真挚感情流露的信,魏红玲感叹说: “犯罪嫌疑人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我们首先要把他们当一个人来平等的对待,给他们应有的关心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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