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俩醉翁开车撞一起 双双受伤又入刑
日前,韶关曲江区两名年长男子,在晚上醉酒后分别驾驶摩托车在一工业园区路段发生相撞,事故中两当事人双双受伤和所驾摩托车受损,最后还被交警部门依法作出危险驾驶罪入刑处理。
11月5日19时50分,韶关市曲江交警大队接报:曲江区白土工业园北江纺织厂A区门前路段,有2辆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2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警情的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在地现场勘查时,发现事故双方两名驾驶人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依法使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黄某某和何某某进行测试,结果均超过醉酒标准,随后办案民警带双方当事人前往医院进行血样采集。
经广东北江临床司法鉴定所对两涉嫌酒驾者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黄**结果为157.92mg/100ml,何**的检测结果为192.75mg/100ml,双方驾驶人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何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办案单位对两人作出刑事立案处理。鉴于黄某某和何某某在此次事故中受伤并住院治疗,不至于对社会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第九十六条的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于2017年11月08日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和何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酒后驾驶违法行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是交警部门近年来一直作为重点整治的违法对象。特别是今年以来,韶关交警将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作为一项常态化任务,对酒驾违法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处。
据全省整治酒驾情况通报,今年1至10月,广东交警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违法行为58462宗,其中醉驾占16964宗。同期韶关市查处酒后驾驶机动交通违法752宗,其中醉驾166宗。交警部门的的严管在一定程度地遏制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就在本月初,韶关交警部门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宣传震慑,营造严管严查氛围。在保持城市查处力度不减的同时,加大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执法管理力度。交警支队派出机动巡逻大队支援农村整治行动,并会同农村派出所协同执法,实现乡镇交通执法全覆盖。严防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隐患。
最新统计,从11月6日到15日的一周酒驾整治行动中,韶关交警又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违法行为35宗,其中醉驾16宗,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和消除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震慑教育了一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文:陈玉升
韶司在线
共建法治韶关
相关阅读
- 03-12营口沿海银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打赢
- 03-12企业医院白皮书V1.0 ——ISTPOS白皮
- 03-12BBG纸尿裤助力一线安心战疫,为“医二
- 03-12长沙市侨联致海外侨胞的一封信
- 03-122020中国(吉林)安全与应急产业博览会
- 03-12中国经济传媒协会联系企业向抗疫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