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充社保是健全养老保障的长效机制
相对于临时性的央企利润充社保,国资充社保的直接收益是年年享有分红,如果持股企业越做越大,充入基本养老金的实际分红额就相应增加。
继本月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实行基本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利好消息后,国务院日前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这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能力的又一重大举措。
人人都要面临养老,开拓养老金多元化筹资渠道,加大养老资金池的储存规模,建立可持续、覆盖全民的现代化养老保障制度,关乎全体民众切身利益。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长效安排,是加大养老资金池的关键一招——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没有中国这样体量巨大的国有资本,这关键的一招几乎为中国所独有。
作为短期措施,从2010年起,部分央企开始将每年税后利润的5%划转至基本养老金中央筹集部分的盘子内。2012年后,年税后利润划转比例虽有所提高,但纳入划转名单的央企每年有所变动,这是因为央企税后利润受经济周期和行业周期波动而波动,今年赢利明年亏损有时是常态。所以,从央企利润中切一小块来充实基本养老金,目前主要是一种应急性举措。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旨在开辟多元化筹集基本养老金的新渠道,相对于央企利润充实社保的应急性,国资充社保旨在建立补充养老金来源的长效机制。国资充社保方案实施后,充入基本养老金的不再是国企利润,而是国有资本,它不是指以国有资本形态存在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也不是指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而是专指现有或今后新开办的全资国企、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的国有股权。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方案,把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划出10%,改由中央或地方的社保基金运营机构长期持有,每年按股权对应享有分红权利,以及增资扩股权利。相对于临时性的央企利润充社保,国资充社保的直接收益是年年享有分红,如果持股企业越做越大,充入基本养老金的实际分红额就相应增加,而溢出收益体现为增资扩股,倘若基本养老金池暂时不存在缺口,年度分红也可转换为所持股权。此举之所谓长效机制,道理尽在其中。
央企利润充社保的另一个局限性,是承担此项义务的企业数量和范围都很狭窄。而根据国资充社保方案,纵向看,中央和地方全资国企和控股国企,包括上市控股国企均被纳入其中;横向看,除了少量公益类、文化类国企,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所有的国企包括金融类国企,都须向中央和地方两级社保基金运营机构转交现有国有股权的10%。
需要说明的是,现有中央和地方全资国企或国有公司,必须先进行清产核资,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后变身为国有股份制企业,方可向对应的社保基金运营机构划转其10%的股权。因此,国资充社保方案的实施,客观上还起到了深化国企改革的助力作用。2018年底,是现有全资国企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向对应社保基金运营机构划转股权的最后期限。
现有的退休职工,因工作年限的前半段,国家没有实行社保制度,导致其个人社保账户的一半甚至更多是“空心账户”(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账户”)。这导致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相对偏低,这是历史因素导致的“代际不公平”,而国资充社保作为长期制度实施后,所注入的国资红利,为养老金相对偏低的退休职工适当提高年增资比例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日前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6》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达到43965亿元,即使从现在起全国没一分钱入账,仍可支撑16个月的养老金发放。有了这本总账,再加上不断开辟筹资渠道,广大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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